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新北市三峽78歲余姓駕駛因不明原因失控衝撞行人,造成3死12傷,而他經搶救13天仍宣告不治。對此,律師王至德表示,三峽車禍的結局,刑事案件部分就此結案,也不需要再討論是故意殺人罪,還是過失致人於死罪,「不過,事情還不會因此結束,因為還有民事責任。」
▼三峽78歲老翁(坐著抱花者)暴衝奪3命。(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王至德在臉書說,聽到三峽車禍的肇事駕駛不幸離世,因為他的過世,對於追究真相的難度又提升了一些,至少就他在肇事時的精神狀況如何,又更難確認了。
王至德指出,因肇事者、也就是犯罪行為人在偵查中過世,檢察官勢必得做出不起訴處分,刑事案件的部分也就此結案,不會進入法院,也不需要再討論是故意殺人罪,還是過失致人於死罪。
王至德提到,不過,事情還不會因此結束,因為還有民事責任,受傷的受害者以及過世受害者的家屬,都可以以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肇事駕駛已過世,因此只能向他的遺產請求賠償,也就是說肇事駕駛有多少遺產,就賠多少。
▼余男駕駛的車輛車頭嚴重毀損,可見撞擊力道之大。(圖/民眾提供)
王至德表示,這個案件比較特別的是駕駛肇事後就昏迷至過世,因此也不會有脫產狀況(如果昏迷期間財產有變動的話,肯定是有人無權處分,這個處分行為包括買賣、移轉等等是不生效力的);所以可以確定的是,除非駕駛原本就沒有財產,不然被害者至少可以拿到一些賠償。
王至德說,事情發展到這裡讓人相當的難過,人命是再多賠償都換不回的,願往者都能安息。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指出,案發後指派律師,以最速件向新北地院聲請完成假扣押程序,目前肇事者已死亡,但後續在肇事者遺產範圍內的民事求償權益不受影響,均能獲得保障,讓家屬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