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市府官員當街耍賴!北市市場處公有零售市場科長許姓男子,因騎乘UBike闖紅燈遭警方攔查時裝病、咆哮、甚至硬坐警車後座拒絕離去,被依妨害公務罪起訴。士林法院首次開庭,57歲的許男未聘請律師,自行出庭認罪,聲稱自己「剛結婚,還要養生病哥哥」,並求輕判緩刑。
上週四開庭,法官指出,妨害公務為3年以下刑度,可改處簡易判刑。公訴檢察官強調,許男身為市府公務員,理應以身作則,卻在公共場所與執法警員爆發衝突,請依法處理。
庭訊中,法官詢問其學經歷,許男緩緩表示「碩士畢業,剛結婚,要扶養生病哥哥」,並說案發後已主動請所長將他調離主管職,降職降薪,從8萬月薪變成7萬,表示「有悔意」。
對於檢察官建議他支付一定金額至公庫以示反省,許男也不甘示弱,開口就說:「不要太多,1到3萬就好。」法官隨即反問:「2萬可以嗎?」他點頭說「可以」,並再次表示希望能判緩刑。庭後面對媒體追問是否後悔,許男未回應,低調離去。
▲庭後面對媒體追問是否後悔,許男未回應,低調離去。(圖/記者黃宥寧攝)
事件發生在去年12月26日上午8點46分,正值人車交錯的通勤時段。許男騎著UBike行經延平北路與民權西路口,無視紅燈直接穿越斑馬線,被警方攔下。他起初裝沒聽見繼續騎行,警方追上要求出示證件,他卻以「心臟不舒服」為由拒檢。
警方不敢大意,立刻通知救護車,但當救護人員抵達時,許男又改口拒絕就醫,並在現場與警消咆哮爭執。警方查出其身分後依法開罰單,他仍拒簽,並最後突然打開巡邏車右後門「閃電入座」,坐在警車後座「死賴不走」。僵持近1小時後,被依妨害公務遭警方逮捕送辦。
▲市府負責傳統市場業務的中高階公務員,卻公然違規、挑釁執法,行徑形同「公僕最壞示範」。(資料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士檢偵結後,依《刑法》第135條第2項妨害公務罪起訴。令人訝異的是,許男並非一般路人,而是市府負責傳統市場業務的中高階公務員,卻公然違規、挑釁執法,行徑形同「公僕最壞示範」。
對此,北市市場處表示,事發當下並非勤務時間,屬個人行為,第一時間已向許男了解,他坦承當時因違規遭攔查時語氣激動,導致爭執。市場處尊重司法審理結果,將依判決內容妥適處理,未來也會加強同仁法治觀念教育,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