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妻子結婚以後,仍舊與高中同學有染。(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男子阿勇(化名)與嬌妻2018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名愛女,怎料他對愛妻不忠,在外面與高中女同學小詩(化名)有染,更是發生超過10次性行為,氣得嬌妻一狀告上法院。桃園地院審理後,判2人須賠償20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勇與嬌妻2018年間結婚,婚後育有一名愛女,怎料阿勇對家庭不忠,明明已有家室,卻仍與高中女同學小詩有染。嬌妻2022年4月間發現這件事,不過因為女兒尚且年幼,為了顧及家庭健全,經過溝通後選擇容忍、原諒丈夫這一次。
當時阿勇不斷保證「不會再有聯繫」,怎料同年年底又被抓包與小詩藕斷絲連,嬌妻再三逼問之下,才知丈夫所說的承諾都是假的,第一次被抓包以後仍跟小詩幽會、發生至少10次性行為。
▲男子與妻子結婚以後,仍舊與高中同學有染。(示意圖/免費圖庫123RF)
為了讓愛妻能夠原諒自己,阿勇決定簽下切結書,保證若再跟小詩有任何聯繫,將賠償200萬元作為精神賠償。簽訂了切結書以後,2人一直相安無事,直到2024年2月間,阿勇的車輛在小詩的住所及桃園某區違規停車,遭到開立罰單,讓愛妻感覺事情不對勁,於是委託朋友進行查證。
時間隔了一個月左右,阿勇果真又被抓包出軌,不但跟著小詩返回香閨,更是跑到外縣市旅遊,還在大街上牽手、拜拜及約會。屢次遭到丈夫背叛,愛妻實在忍無可忍,決定將2人告上法院,向2人求償40萬元,並且要求丈夫給付切結書裡承諾的200萬元。
桃園地院衡量兩造的社會地位、經濟情況以後,判阿勇、小詩須連帶賠償8萬元。除此以外,阿勇還須履行承諾、賠償2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