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立齊去年取得對岸「定居證」,高調接受陸媒採訪。(圖/翻攝北京日報)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台籍教師張立齊因持有對岸「定居證」被撤銷台灣人民身分,但不久之前,也有兩名公務員持有對岸「身分證」,卻未被撤銷身分。對此,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解釋,這兩名公務員自幼就因父母的關係拿了對岸身分證,並非自願的,且主動向政府承認,與張立齊「沾沾自喜」的狀況完全不同。
梁文傑提到,先前的軍公教清查專案中,有兩位公務員具有大陸身分,但是都不是當事人的自主意願,而是自幼父母就協助辦了對岸的身分,「在清查過程之中,這兩位公務員主動承認,所以政府根據《兩岸條例》第九條之一第二項的規定,主管機關認為可以有特殊考量的必要,保留他們的台灣身分。」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梁文傑強調,兩位公務員跟張立齊有明顯的不同,因為張立齊在申請、拿到定居證的時候,是「沾沾自喜」的,而且在網路上非常高興的宣揚終於可以「兩岸一家親」等等。
不過,梁文傑也提醒,這個情況也是有前提的,兩位公務員現在沒有辦法去對岸,所以相關職務結束後,必須要去對岸進行放棄身分證的相關程序。
另外,張立齊主張自己的定居證已經過期,也沒有進一步去申請戶口及身分證,梁文傑說,張立齊確實領用過定居證,至於效期是不是已過,這不是陸委會考慮的範圍。
梁文傑也舉例,2017年時,有人為了去中俄邊境旅遊,申請3個月的中國邊境旅遊護照,查到的時候,護照已經過期了,但是只要曾經領用過就是違法,「大陸的身分證同樣是有期限的,你只要有拿,不管你現在這個期限還在不在、你有沒有去登記,那不在政府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