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林杏兒。(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北市有位民眾放棄台灣國籍多年,目前持有大陸籍,但仍收到要他回台服兵役的公文。對此,北市兵役局說,依「兩岸關係條例」規範,役男回到大陸設戶籍或領大陸護照,台灣的戶籍要廢止、喪失部分權利,但服兵役等義務仍要履行。目前台北市有列管9位類似狀況的役男個案;其中,有1位已完成體檢等待入營,2位經通知後未回覆,已依程序移送。
北市議員林杏兒直言,這狀況荒謬至極,今天總統賴清德既然宣布台灣跟大陸是敵對國,在兩岸關係條例的兵役部分,應該要檢討一下,是否適合讓這些已經在大陸有戶籍的人,甚至有的還可能是共產黨員,回來台灣當兵、進入兵營?
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否則將喪失台灣身份以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已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但其因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意即,只要在台灣有一天的身分,就是要服兵役。
林杏兒說,如果大陸利用這些役男回來台灣滲透到兵營,根本不用有反滲透法、或是共諜在身邊的問題,因為是國家讓這些大陸人役男到台灣當兵,在法律上確實有很多需要修正的地方。
林杏兒認為,以前或許這問題沒有被凸顯,但是從賴清德總統宣布兩岸是敵對國後,這問題就要很深刻的去重視。
北市兵役局副局長林春來說,目前台北市列管役男有9個都是曾在台灣有設籍、後續因其他原因放棄台灣籍,目前大部分都沒有在台灣。據掌握,目前是有3位還在唸書、1位完成體檢等待入營,2位經通知後沒回來,已依程序移送,3位還在催告中。
林春來說明,因為兩岸的關係特殊,依照「兩岸關係條例」規範,役男回到大陸設戶籍或領大陸護照,台灣的戶籍要廢止,相對有些權利會喪失,但是應盡的義務如納稅、服兵役,都還是要履行。因此,即便當事人戶籍被廢止,兵役局依規定還是要通知回來當兵。
▲台北市一名男子,已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依兵役法卻仍有兵役義務。(圖/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林杏兒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