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屆齡役男報到入伍服役示意圖,與本文所述人物無關。(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今天傳出有名台北市男子已放棄國籍,現為大陸籍,卻收到要求回台服役的公文。對此,內政部說明,役男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但其因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內政部呼籲,役男切勿試圖以喪失台灣地區身分、出境等方式規避兵役。
北市議員林杏兒接獲陳情,有名台北市男子已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現為大陸籍,卻收到要求回台服役的公文。她直言,這狀況荒謬至極,總統賴清德既然宣布台灣跟大陸是敵對國,在兩岸關係條例的兵役部分,應該要檢討一下,是否適合讓這些已經在大陸有戶籍的人,甚至有的還可能是共產黨員,回來台灣當兵、進入兵營?
內政部說明,在台原有戶籍之陸籍男子,依法仍負有服役義務,依據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役男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但其因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役男服役之義務,不因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而有差別,服役為應盡義務,不容有迴避空間。
內政部指出,兵役義務屬憲法所定基本國民義務,任何人不得藉由更改戶籍方式規避。役齡男子儘管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原本應負的義務不會免除,包含兵役的義務在內,役齡男子在學緩徵等原因消滅後,依法仍應接受徵兵機關之徵集及服役。
內政部呼籲,役男切勿試圖以喪失台灣地區身分、出境等方式規避兵役。內政部將協同相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持續強化役籍資料比對與查處作業,確保兵役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