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男子下藥性侵2名女學員,另一人因察覺異狀,沒落入狼爪。(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勇(化名)與3名女學員同在某機構上激勵課程,沒想到他見3女頗有姿色,竟上網購買了迷昏藥劑,迷暈3女後動手性侵。新北地院一審判他7年6個月有期徒刑,二審法官駁回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勇透過某機構的激勵課程,認識了女同學小花、小美與小琳(3人均為化名),沒想到他見3人都頗有姿色,竟上網網購了一款名為「開趴首選美國綠巨人浩克激情飲」藥劑(下稱綠巨人藥劑),接著便選中小琳當成第一個實驗對象。
阿勇2022年7月間約小琳到居酒屋用餐,接著趁小琳不注意,在啤酒當中加入了綠巨人藥劑。不過因為小琳察覺杯底有沉澱物,且飲用後感覺頭暈、眼花,於是立刻警覺起來,馬上藉故返家,並未讓阿勇得逞。
阿勇第一次失敗後並不甘心,時隔一個多月又盯上了小美,他利用2人一起分送課程學員團服時,小美下車的機會,在小美的啤酒中摻入了綠巨人藥劑,導致小美陷入沉睡。
▲新北一名男子下藥性侵2名女學員,另一人因察覺異狀,沒落入狼爪。(示意圖/123RF)
眼見小美昏睡,阿勇隨即將車輛開到某處交流道的下方,動手性侵逞慾。這次得逞以後,阿勇食髓知味,又約了小美外出唱歌,並且再度在小美的啤酒中摻入綠巨人藥劑,但因為小美發現酒裡有怪味、拒絕飲用,因此並未得逞。
時隔約2周左右,阿勇則是趁著與小花相約用餐的機會,在小花的咖啡當中摻入綠巨人藥劑,趁小花頭暈、癱軟無力時性侵得逞。後來小花覺得相當不對勁,與小美、小琳分享自身的經驗,結果發現小美、小琳也有相同的遭遇,但在3人報案以前,阿勇便前往新北地檢署自首。
新北地院法官經過審理後,依照藥劑強制性交罪、藥劑強制性交罪、強制未遂罪、藥劑強制性交罪,判阿勇5年、5年4個月、7個月、2年8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7年6個月。
阿勇對此不服,提起了上訴,並稱自己不曉得藥劑的效果如何,以為僅是助興、讓對方產生好感,所以才會購買,雖然有在小琳的啤酒中下藥,但並沒有要做任何性行為。不過,阿勇原先在警方詢問時曾坦承,這款綠巨人藥劑是從成人網站購買的迷藥、安眠藥,喝完以後會導致頭暈等情況,購買目的則是為了性侵小琳。
因此,高院法官認為,阿勇上訴的辯詞僅是卸責之詞,均不可採,最終駁回了上訴。除了強制性交未遂罪的部分不得上訴外,其他都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