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51歲吳姓男子駕駛租來的賓士車,酒駕衝撞路邊停放的23輛汽機車,肇事者輕傷送醫。(圖/翻攝畫面)
圖文/CTWANT
台中市北屯區14日下午3時53分發生一起驚悚車禍,有一名51歲吳姓男子駕駛賓士租賃車,行經太原路三段,在機慢車道上突然失控暴衝,撞上停放路邊的23輛汽機車,所幸車上沒人,肇事的吳男輕傷送醫。警方到醫院實施酒測,確定他酒測值超標,將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這起交通事故發生於台中市太原路三段1375號,51歲吳姓男子駕駛租來的賓士車,沿著太原路機慢車道直行時,失控衝撞停放於路邊的23輛汽機車。吳男肇事後受輕傷,被送醫治療無大礙,警方也到院替吳男進行酒測,發現酒測值超標,當場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雖然吳男肇事沒造成其他人傷亡,但他駕駛的賓士車是租來的,屬高價進口車,加上連撞23輛汽機車,後續恐怕將面臨高額賠償金。而警方也表示,吳男是否涉及肇事未依規定處置部分,將持續蒐證釐清,依法製單舉發。
警方呼籲,酒駕害人害己,切勿心存僥倖,酒後應善用大眾運輸工具或使用代駕服務。
至於酒駕罰則包含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視情節輕重判定。行政責任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機車駕駛人處1萬5千元至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萬元至12萬元罰鍰;另外還可能吊扣或吊銷駕照、吊扣車牌,同車乘客也可能被處6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刑事責任則是,駕駛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觸犯公共危險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酒駕肇事致人於死,還會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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