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搬出刑法,要求買家快點取貨。(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網購到貨後,買家需在4至7天內到店取貨。然而有網友抱怨,取貨期限還沒到,賣家卻搬出刑法威脅,若不取恐被關、拘役或是被罰錢,這讓原PO看完反嗆不想取貨了。文章引發3萬網友熱議,「上次遇到...我直接檢舉」、「遇過一個賣家很厲害,出貨後每隔一天都在傳訊息倒數,看了超級反感」。
一名網友在Threads表示,在網路平台上購物,明明取貨期限還沒到,賣家卻傳來「到貨不取的法律責任依照刑法第355條」的訊息,內文還強調恐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法務將在貨物退回7日內提起訴訟,並申請將其納入失信人員,要買家自行斟酌,後果自負。
當下原PO看完感到十分錯愕,其實他明天就會去取貨,但看完這帶有威脅性的訊息後,直言反而不想取貨了,「法律最好有條規定?」
底下引來3萬網友熱議,「支持你取貨後秒退貨,安心退是拿來這樣用的」、「懂你!真的是非常不舒服」、「我一看到被威脅也十分暴怒」、「我也遇過,貨剛到一天就傳訊息說,沒取貨我會告你,真的無言」、「颱風天還催人取貨」、「上次遇到...我直接檢舉,過2天整個賣場都消失了,供你參考」、「有些賣家出貨時間15天,好不容易貨到了,一天就在那邊逼逼叫,啊你沒出貨的時候,我是有去天天催喔」、「提醒就算了還拿出法律條文來威脅,真的很討厭」、「遇過一個賣家很厲害,出貨後每隔一天都在傳訊息倒數,看了超級反感」。
但也有賣家回應,「等你當賣家就懂了,前兩天就提醒了...我直接被封鎖」、「我是網路賣家,也不喜歡客戶惡意不取,可是這種恐嚇手法,真的超級不妥,客人通常都是忘記,然後會再補運費寄出,下次還是會來回購,提醒不是不行,但是可以善意一點吧」、「放心,不取貨根本沒事,頂多民事調解然後付運費60元」。
事實上,網紅「巴毛律師」曾幫解答,「如果網購忘記取貨,賣家說要提告該怎麼辦?」她說,雖然刑法上的確有間接毀損罪,但如果只是單純忘記,或因為住院、出國沒有辦法取貨,甚至就是那一次不想要商品不去拿,其實是不會構成間接毀損罪的。
巴毛律師提到,要構成間接毀損罪,必須很多次都故意去買同一家店的商品,然後又故意不拿,例如故意點很多披薩,等到披薩送達才說不要,這樣的行為大約2、3次,就有可能構成犯罪。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的常見問答案例中,也有關於網購不取貨的討論,內容提到,一般網路購物,消費者擁有7日猶豫期,可以在到貨前或取貨後7日內解約退貨,不會構成犯罪,但如果是客製化商品、生鮮產品等依規定之特殊商品,就沒有7日無條件退貨的權利。
不過,消保網也提醒,買家若是沒有購買意願仍惡意下單、棄單,有可能構成間接毀損罪,萬一造成廠商損失,還有可能需要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