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發現妻子的行為怪異,查看行車紀錄器發現,妻子早已出軌。(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阿旺(化名)與妻子小品(化名)結褵多年,不過妻子2023年開始竟與同事大猛(化名)發展出婚外情,甚至直接在車上發生關係,對話全被行車紀錄器錄了下來,氣得他告上法院。台中地院審理後,判小品、大猛須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旺與小品結褵多年,不過小品2023年11月開始,言行舉止變得詭異,阿旺因此起了疑心,於是趁著小品不注意,偷偷調取小品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查看錄影、錄音的內容。沒想到,查看了行車紀錄器以後,阿旺才知愛妻早已出軌,與清潔隊的同事大猛發展出婚外情,小品甚至還在車上替大猛服務。
阿旺進一步查看行車紀錄影像,發現妻子誇讚阿猛「你真的很大,不是我在講,又很強」、「真的啊,又很長」,甚至還要求阿猛別做安全措施,讓他氣得不得了,決定將2人都告上法院。
▲男子發現妻子的行為怪異,查看行車紀錄器發現,妻子早已出軌。(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對此,阿猛則辯稱,配偶權並非憲法、法律上的權利,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亦非法律上應予保護的利益,因此阿旺沒有任何權利受到損害。即便配偶權、夫妻共同生活圓滿幸福之利益存在,按照過去的判例,性自主決定權應優先於配偶權或法律上利益受保障,難以認定他與小品侵害阿旺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
阿猛還稱,行車紀錄器的影音證據並非阿旺所有,阿旺透過非法入侵車輛的方式,竊取行車紀錄器影像,已經犯了刑法的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罪。阿旺透過侵害他人隱私權、人格權的方式,取得影音證據,侵害他與小品的重大法益,且違反公序良俗,應無證據能力。
此外,阿猛還說,小品之所以聲請離婚,是因為小品與阿旺已爭吵數個月,小品長期受到阿旺的苛責、謾罵,會離婚與他沒有關係,希望能夠駁回聲請。
不過,台中地院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影音等證據,不採信阿猛的說法,最終判阿猛、小品須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