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大罷免三階段在即,中選會將在20日審定首波罷免案、約26件,預計投票時間落在7月10日至8月19日之間。中選會今(18日)表示,今天已函請羅明才、顏寬恒、楊瓊瓔、江啟臣、林思銘等立委罷免案領銜人,於文到次日起10日內向地方選委會補提,並強調無任何稽延。
中選會表示,各區域罷免案二階連署人名冊依規定由地方選委會查對後,提報中選會委員會議審定,若有事先徵詢中選會委員過半同意,則會先就未過門檻者通知各該罷免案領銜人補提,並於20日時辦理追認,或是20日審定後通知未過二階門檻案件領銜人補提,兩種做法都是現行法令所定的適法處理機制與程序。
中選會說,新北市、台中市、新竹縣等3個縣市選委會於13日時,才將各該區域立委罷免案二階連署查對結果函報中選會。3個市縣共5件區域立委罷免案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不足法定連署的二階門檻,中選會依法通知領銜人於文到次日起10日內補提。
中選會指出,新北第11選區立委羅明才罷免案,不足規定人數564人;台中第二選區立委顏寬恒罷免案,不足規定人數2267人;台中第三選區立委楊瓊瓔罷免案,不足規定人數3464人;台中第八選區立委江啟臣罷免案,不足規定人數2465人;新竹縣第二選區立委林思銘罷免案,不足規定人數1938人。
中選會表示,因應時效並依法循例辦理,5件補提作業已於16、17日2天先以書面分別徵詢中選會委員,經全體委員2分之1以上書面同意後,授權中選會主委核定,於18日函請本案5件區域立委罷免案領銜人於文到次日起10日內,向新北市、台中市、新竹縣選舉委員會補提連署人名冊,並依法依規辦理後續委員會議之追認程序,並無任何稽延,且均予以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