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軍團27歲陳姓上兵駕駛軍卡,路口右轉時輾斃右側超車的母女 。(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黃資真/新北報導
六軍團27歲陳姓上兵在2022年10月25日上午,駕駛中型戰術輪車(軍用卡車)行經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2段右轉時, 輾過同樣也在右側右轉的機車,造成43歲陳姓母親與6歲女兒魂斷輪下。將近3年後,新北地院判決,考量陳男與女騎士皆有肇責,而陳男不認罪,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
本案發生在2022年10月25日上午7時許,陳女騎車載著女兒要去幼兒園上學,陳姓上兵則是駕駛軍卡要到介壽路的營區補充軍品,在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2段與介壽路2段6巷交岔路口右轉時,原本在軍卡右後方的陳女加速往前騎到軍卡前方,也一同右轉,結果與軍卡發生碰撞,導致人車倒地,母女倆當場被捲入車底,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母女倆再2分鐘就抵達幼兒園,卻意外不幸喪命,留下丈夫與8歲大女兒,丈夫當時悲痛怒轟,「現在他們(軍方)不處理也不行了,如果不處理,我做鬼抓他!」六軍團則回應,必定會全力協助喪葬及撫慰家屬。
後續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陳男,但審理時陳男否認有過失造成2人死亡,他強調在右轉前就查看右方窗外照後鏡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皆未發現機車,直到過彎壓到異物才察覺有異;律師表示,陳女違規騎乘於路面邊線上,且明知軍卡已顯示右轉方向燈,仍執意超車,始為肇事主因。
法官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按照行車經驗,當知轉彎過程中,軍卡會減速,右後方車輛若依照原先速度或加速前進,將致兩車並行之情形。固然陳女違規未注意車前狀況、右側超車,難辭其咎,惟陳男仍有出充足時間確認機車在右後方,並在轉彎時減速或暫停,以避免兩車碰撞。
再者,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既為補足駕駛因車型、底盤高度而產生之視野盲區,駕駛即有交互轉頭查看窗外、照後鏡以及車內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螢幕之義務,但經計算時間,碰撞到2人倒地被捲入車內,約有3.457秒,扣除一般人日間平均反應時間,也有2.707秒至2.757秒的時間,可以煞車或將車頭偏向,可見當時陳男並沒有查看輔助系統螢幕,僅有數次查看窗外照後鏡,疏未注意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螢幕上早已顯示機車並行、超車之經過。
車禍鑑定報告也指出,陳男駕車打方向燈於路口綠燈右轉彎,未充分注意右側來車,適採安全措施,為肇事次因。
法官強調,被害人之違規行為既已明顯可見,陳男仍應有採取相應安全措施之義務,審酌陳男否認犯行且未與陳女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