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聚焦憲政體制。(圖/總統府提供)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近日展開「團結國家十講」,29日第三講內容再度引起各界熱議。對此,粉專《文思革》點出8大錯誤,包含「歷史事實錯誤」、「脈絡過度簡化」、「將政治批評誤導為客觀事實」、「邏輯與時間線謬誤」、「引述來源錯誤」、「概念詮釋不精確」等問題,粉專也還原事實真相直言,內容錯誤之多,簡直是史詩級的災難。
粉專《文思革》表示,賴清德第三講內容錯誤之多,簡直是史詩級的災難。話不多說,就麻煩大家開始忍受這篇揪錯的長文吧。
文思革點出8大錯誤,第一「歷史事實錯誤」,賴清德稱「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的」,但事實真相是,這項說法完全與史實不符。1946年的制憲國民大會,台灣共派出18位代表參與,由當時的台灣省參議會選舉產生。
文思革指出,代表名單包括林獻堂、李萬居、張七郎、謝娥等,涵蓋區域、職業及婦女團體,台灣的參與是歷史紀錄的一部分,不容否認。
文思革表示,第二「脈絡過度簡化」,賴清德稱「1936年的五五憲草,就是今日憲法的雛形」,事實真相是,此說法省略了關鍵的歷史進程。1946年最終通過的憲法,是基於「五五憲草」,再經過「政治協商會議」的激烈討論與修改後才定案的。
文思革指出,該會議有多個主要政黨(國民黨、民社黨、青年黨)及無黨籍人士參與。直接將兩者劃上等號,忽略了重要的多黨協商過程,是對歷史的過度簡化。
文思革表示,第三「歷史事實錯誤」,賴清德稱「1946年才頒布中華民國憲法」,事實真相是,時間點不夠精確,容易造成混淆。
接著,文思革說,第四也是「歷史事實錯誤」,「省長民選與凍省,歸因於同一次修憲」,賴清德稱演講將「省長民選」的開始與結束,混在同一次修憲的脈絡下討論。事實真相是,這是兩個不同時間點的事件。
文思革再說,省長民選是1992年第二次修憲的結果。而凍省(省虛級化)是1997年第四次修憲的內容。將兩者混為一談,造成了歷史時間序的錯亂。
第五「將政治批評誤導為客觀事實」,文思革提到,賴清德稱「代表國家的總統,自稱區長」,事實真相是此說法源於2008年,時任總統馬英九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會面時,未提「總統」職銜,引發當時反對陣營的強烈批評。
文思革認為,「區長」是當時媒體與政治人物用以「諷刺、批評」的政治語言,並非時任總統真的如此自稱。演講將此類政治評論當作客觀事實來陳述,具有高度誤導性。
第六「引述來源錯誤」,文思革指出,「名言出處張冠李戴」,賴清德稱「醫治民主之病,唯有更民主,是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勞拉真亞當斯他的名言」,事實真相是這句名言「The cure for the evils of democracy is more democracy」普遍被認為出自美國哲學家約翰·杜威 (John Dewey)。將其歸因於珍·亞當斯 (Jane Addams) 是一個常見但未經證實的錯誤引述。
第七「邏輯與時間線謬誤」,文思革直言,「以事後判決,論證事前行為的合理性」,賴清德在描述行政院對國會改革法案提覆議時,大量引用了後來憲法法庭的判決內容作為理據。事實真相是典型的「倒果為因」,行政院提出覆議案時,憲法法庭的判決尚未出爐,行政院是基於其「主觀認定」法案有違憲之虞而行動,演講直接拿「事後的判決結果」來為「事前的行為」背書,利用了資訊落差,混淆了因果關係。
最後,第八「概念詮釋不精確」,文思革強調,「將『共和』簡化為『定期改選』」,賴清德在解釋大法官釋字第499號時,稱「共和就是定期改選」。事實真相是,「定期改選」是實現民主共和的重要手段,但將「共和」直接簡化並等同於「定期改選」,容易讓聽眾產生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