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與已婚的男同事上摩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女子小薰(化名)與丈夫阿翔(化名)交往多年,2人最終步入禮堂。怎料丈夫在交往期間就已出軌,與女同事小美(化名)發生關係、互傳「我想上你」、「我就是為你濕的啊」等話語,氣得小薰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後,判小美須賠20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薰與阿翔交往多年,2人2021年修成正果、結婚成為夫妻,不過在2人步入禮堂以前,阿翔就已偷吃女同事小美,且被小薰抓包。當時小美立即道歉,並且向小薰承諾,絕對不會再犯,小薰才因此沒有追究。
怎料在2人結婚以後,小薰再度抓包,丈夫與女同事小美又互傳鹹濕簡訊,包含「我想上你」、「好喜歡XX你喔,抱歉又害妳這麼濕」、「哈哈,我就是為你濕的啊」,甚至發送私密照片,氣得小薰將小美告上法院,並且求償80萬元。
▲女子與已婚的男同事發生性關係,被正宮抓包。(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對此,阿翔則坦言,與小薰結婚以後,仍舊跟小美有來往,至少有發生4次性行為,發生的地點則是公司附近的旅館。阿翔還說,某次中午因為覺得婚姻有問題,想找個人聊天,於是約了小美,開完會以後前往摩鐵休息。小美同時也向小薰坦承,確實有在「中午休息時間去開(房間)」,但只有一次。
挨告以後小美辯稱,小薰所提出來的對話紀錄,是阿翔結婚前的對話內容,並未侵害配偶權。至於發送的「我想上你」則是誤傳訊息。
小美還說,向小薰坦承「中午時間去開(房間)」等話語,是因為遭受疲勞轟炸、在誘導之下所傳送的,實際上她並無踰矩的行為。不過,對於小美的說法,台北地院法官並不採信,衡量雙方的社會地位、經濟情況以後,判處小美須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