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已婚的女子偷吃猛男,還向對方發送求歡簡訊。(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已經結婚,不過她在外與男子阿火(化名)發展成情侶關係,更是發送「誰叫你這麼會X,很猛,還想被你X」、「你很猛,一直X,被你X翻」等鹹濕話語,氣得丈夫將阿火告上法院。台中地院審理後,判阿火須賠償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花雖然已經結婚,不過她認識了阿火以後,2023年5月間開始跟阿火有不正當關係,不但一起出遊,還拍攝親密合照,彼此間還互稱「老婆」、「寶貝」,關係相當親密。
除此以外,小花跟阿火還會傳訊討論性行為的過程,小花也不吝誇讚「誰叫你這麼會X,很猛,還想被你X」、「你很猛,一直X,被你X翻」等話語,讓丈夫實在忍無可忍,決定對阿火提告。
對此,阿火則辯稱,雖然與小花互稱老婆、寶貝,也有一起拍攝照片,但並非做出親密舉動的照片,且2人是否有發生性行為,也應該由小花的丈夫舉證。阿火還稱,在對話紀錄當中,小花的丈夫曾說「不想提告」,是因為遭到小花逼迫才這麼做,小花的丈夫早已原諒他。
不過,台中地院法官經過審理,未採信阿火的說法,衡量雙方的社會地位、經濟情況等因素後,判阿火須賠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