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年初提告許富舜、鄭淑心加重誹謗出庭。(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黃資真/台北報導
醫師許富舜與鄭淑心曾在2014年協助柯文哲競選台北市長,年初因分別指控柯把現金帶回家、友人反映捐款沒拿到捐款收據,柯妻陳佩琪因此控告2人涉嫌妨害名譽。今(3日)台北地檢署偵結,認2人所述尚非無據,予以不起訴處分。
陳佩琪告訴意旨指出,許男在今年1月5日,於臉書上留言稱自己在2014年協助柯文哲建置線上政治獻金系統時,「當時我真心認為柯醫師能成為清廉政治的典範,拒絕不明來源的金錢,然而,事實卻是,在那年,我親眼見到這些金額被帶回家」、「如果您們選擇不收取不明政治獻金」,並向記者宣稱「可以問史書華,他一直不爽他捐的10萬不見了」等語。
鄭女部分,則是在今年1月5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宣稱「柯當年還在與民進黨初選時,她所募到的錢都親自交給柯妻陳佩琪,近期有人反映,當時捐款卻沒拿收據」,疑暗指陳佩琪收取政治獻金未申報,故陳提告控訴2人涉犯加重誹謗罪。
偵查時2人皆否認犯罪,許男稱當年柯文哲參選台北市長,他幫忙建置線上政治獻金的電子金流系統,今年看到柯文哲的起訴書後,心中有很多感觸,因此在臉書發文,就他自己的回憶裡,他曾陪柯參加募款餐會及返回柯的家,有看到牛皮紙疑似現金的包裝,因為柯的起訴書記載其有將選舉補助款納入名下運用,他才會如此評價。
▲鄭淑心今年初稱友人捐款給柯,卻沒拿到收據挨告誹謗。(圖/翻攝自Facebook/鄭淑心)
鄭女表示,她曾擔任2014年台北市長之募款委員會執行長,政治獻金帳戶存摺是陳佩琪保管,她幫柯辦了2次募款餐會,第2次是她把錢拿去柯文哲家裡給陳佩琪清點,她受訪內容就是在敘述上開內容,並沒有任何影射。
經查,許男提出協助柯文哲打選戰之幕僚團隊所撰「翻轉選戰的流浪狗團隊」一書中,確實有部分節錄內容與其所述相同,可認許男所言乃親自見聞,尚非虛妄。雖非得免於事前查證義務,惟本案查無證據足認其具明知或重大輕率之惡意情形下,應維護許男就事實性言論的合理發表空間;引述史書華未收到政治獻金收據一事,過去的媒體採訪中本人確實提過此事,許男僅為引述他人所言。
曾在鄭女底下協助柯文哲募款助理工作之蔡姓證人表示,幾次的募款餐會中,她會將募得現金交給柯文哲競選辦公室,有一場是將錢直接交給陳佩琪,當時車上有陳、鄭、柯,可能因為募款餐會在晚上,沒有銀行可以存錢等。足見陳佩琪確實在競選時經手募款所得款項,鄭女發表言論乃本於親自見聞所為之合理評論;另稱有人反映沒拿到捐款收據等,是因史書華曾受訪表示過去捐給柯的10萬元政治獻金收據查不到等,難認有誹謗之故意。因此兩人皆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