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颱風重創台南多區,台南市政府10日公佈災損補助與慰助標準,針對因災造成的死亡、重傷、房屋與車輛損毀等六大類災損提供補助。(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丹娜絲颱風重創台南多區,台南市政府10日公佈災損補助與慰助標準,針對因災造成的死亡、重傷、房屋與車輛損毀等六大類災損提供補助,自10日起至8月15日止,災民可備妥證明文件,向設籍地區的區公所提出申請,副秘書長尤天厚代表市長黃偉哲主持說明會,強調市府將秉持「從速從簡」原則,儘速協助民眾重建生活。
補助與慰助共分六大項,具體標準如下:死亡慰問金:每位死亡者發給慰問金20萬元。重傷補助:自付醫療費用逾10萬元者,補助10萬元。安遷救助金:住宅毀損不堪居住,設籍且實居者每人補助2萬元,每戶上限10萬元。淹水慰助金:住宅淹水高度達50公分以上者,每戶發放1萬5000元。建物修繕補助(限住宅使用):屋頂、外牆損壞20~100平方公尺:合法建築補助1萬元、非合法建築補助5000元。損壞逾100平方公尺:合法建築補助2萬元、非合法建築補助1萬元。
車輛慰助金:汽車(含大型重機)補助1萬元;機車(含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補助2000元;依實際修理或減損金額補助。
台南市府說明,補助申請地點為災區所在之區公所,辦公時間皆可受理;如遇停班停課,亦有應變中心人員協助受理。另災民至戶政事務所補換領戶籍謄本、身分證等相關證件時,免收規費。
市府亦啟動「0706丹娜絲颱風災害捐款專戶」,捐款專款專用,定期公佈使用明細,盼匯聚社會善心力量,共助災民重建家園。
捐款連結:https://donate.tainan.gov.tw/web/donation/donation_project_in.jsp?np_id=NP1751973941614(請註明「0706丹娜絲颱風災害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