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查獲16件光能除毛儀違規販售案件,其中12件是民眾在蝦皮購物擔任賣家販售。(圖/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隨著夏季將至,除毛產品熱銷,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表示,光能除毛儀是第二級醫療器材,依法不得於網路販售,2023年至今已查獲16件網路違規販售案件,13件是民眾在蝦皮購物擔任賣家販售,另有3件是公司在MOMO購物、Pchome商店街、松果購物販售,其中9件為台中市業者、其他7件是外縣市業者,均依《醫療器材管理法》開罰3萬元。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呼籲民眾,切勿網購來路不明的儀器,購買前應確認外包裝是否標示醫療器材品名、許可證字號及廠商資訊,確保自身安全與權益。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舉例,小美日前透過網路購買標榜「無痛除毛」的儀器,收到商品後發現標示不清,且實際效果與廣告內容不符,要求退貨卻遭拒,才發現是違規販售的非法產品。
食安處指出,使用雷射光能或熱能達到除毛效果的裝置,依規屬第二級醫療器材,使用時需根據身體部位調整能量強度,才不會有傷害肌膚的疑慮,而這類產品依法不得於網路販售,民眾購買時應謹慎查核,切勿因價格低廉或購買便利而貿然下單。
食安處說,想要安全的購買各類合格的醫療器材,應留意產品外包裝是否有清楚標示醫療器材品名、許可證字號及廠商資訊等,建議可至衛福部食藥署網站查詢醫療器材的相關資訊。
此外,並非所有的醫療器材皆可於網路販售,依法僅第一級(如OK繃及一般醫用口罩等)及部分第二級醫材(如耳溫槍、保險套等)才可在網路販售。
食安處補充,未來市府將持續稽查,強化源頭管理,若發現違規銷售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將依法處辦,守護市民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