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屯區發生1歲男童遭機械車位壓亡意外,都發局查出該大樓機械車位未領有使用許可證。(圖/民眾提供)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屯區19日晚間發生1歲男童遭機械車位壓亡意外,不慎啟動車位的疑為大樓住戶,檢方已傳喚這名住戶,釐清為何機械車位發生異常作動,全案朝過失致死罪嫌方向偵辦。台中市政府都發局事後會同專業技師前往現場勘查,發現該大樓機械停車設備「未領有使用許可證」,當場勒令停止使用,將依規裁罰並限期改善、補領許可證。
都發局說,依內政部93年11月9日台內營字第0930087326號函令訂定「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本次事故機械停車設備係屬該辦法發布實施前之機械停車設備,仍應依規定併同建築法第77之4條第2項規定辦理年度安全檢查取得使用許可證。
都發局指出,該棟大樓領有使用執照,依核准竣工圖說地下設有機械停車設備及地上一層昇降平台,但該機械停車設備未領有使用許可證。
都發局表示,已派員及機械停車相關安全檢查協會技師配合至現場完成勘查,並張貼勒令停止使用告示,後續將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及補領使用許可證,並經檢查機構及保養廠商重新確認安全無虞後方能恢復使用。
本案發生在19日晚間6時許,警方接獲報案指稱台中市北平路三段一處地下室機械車位發生幼童受傷事故,派員到場了解後,劉姓男童當時與爸爸在機械車位上拿取車內物品,結果機械車位突然啟動,男童頭部遭壓傷,送醫不治。
劉姓父親質疑是有不知情的其他車主或住戶,不慎啟動機械車位導致意外發生,檢警找到這名住戶,目前正在釐清為何發生異常作動。檢察官昨日會同法醫進行相驗,認男童有創傷性顱內出血,家屬對死因無意見,全案朝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