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埔警方加強取締車輛不讓行人違規。(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周姓名醫日前依法行走行人穿越道,卻遭公車撞擊身亡,肇事原因為駕駛未落實「停等及指差確認」。而屏東縣境內今年1至4月屏東已發生4名行人車禍死亡案件,顯見駕駛人對禮讓行人規定仍認知不足,內埔警方特別強調路口「慢、看、停」的重要性。
內埔警分局表示鄉,日前在台北市愛國西路發生周姓名醫走在行人穿越線上,遭公車撞擊而不幸身亡案;客運公司也坦承,肇事的司機在路口轉彎時,沒有「停等及指差確認」。而根據交通部道安資訊平台統計,今(114)年1至4月份,在屏東縣轄區內,行人交通事故已造成4人死亡,顯見車輛要禮讓行人的準則,尚未深植駕駛人心。
內埔警提醒各位鄉親,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線,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及汽車前懸或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就是違規。另自今 年6月30日起,汽、機車不讓行人,最高罰鍰已提高至新臺幣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同時要道安講習3小時。
內埔警呼籲所有駕駛朋友,開車接近路口要「慢、看、停」,到路口前請減慢速度,要隨時擺頭察看,也要主動暫停,禮讓行人先行。另行人過馬路時,不要邊走邊滑手機,請選擇設有行人穿越道的路線,要特別注意大車視線死角與內輪差範圍,這樣才能保障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