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球教練多次猥褻女童,害她不想再練桌球,桌球選手夢碎。此為示意圖。(圖/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中壢區某國小外聘桌球教練阿偉(化名),利用指導學員的機會,對小六女童小詩(化名)多次伸手撫摸臀部,總計猥褻30次得手。一審將邱男判刑3年2月,上訴二審時,邱男以70萬元和解,二審因此改判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2日駁回上訴定讞。
阿偉在中壢區經營桌球館,由於基本動作扎實,培育出不少青少年國手,讓阿偉頗負盛名。但即便如此,阿偉還是無法勝過肉體的敗壞情慾。案發於2022年間,當時阿偉受託擔任某國小的桌球教練,而小詩則是當年升上六年級、在體育班就讀的桌球隊隊員,接受阿偉的指導。
小詩懷抱擔任桌球選手的人生志向,並告知阿偉,阿偉則告知會加重對小詩的訓練,小詩也應許。阿偉從2022年9月開始,要求小詩在晨練時舉啞鈴,並在下午課後訓練結束後,特別指導小詩。不過小詩發覺,阿偉總是趁著她舉啞鈴時,從後方熊抱自己;或是趁她練完啞鈴時,以手伸入運動短褲的褲縫中,藉機撫摸小詩臀部。
另外阿偉也會在下午課後訓練結束、置放運動器材時,叫住小詩,並以同樣的方式撫摸小詩臀部。小詩當然不願意,因此多次拜託同學在結束練習後,陪同她一起前往器材室,避免再遭阿偉鹹豬手。小詩一直遭侵犯,最後在2個月後就傳訊息給母親稱:「媽媽我不想要再上桌球課,因為教練一直都會摸我身體我很不舒服。」母親大驚,報警處理,檢方偵辦後,認為阿偉以平均每週5次左右的次數,共計在10週內對小詩猥褻48次,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阿偉否認犯罪,辯稱自己身為指導教練,與小詩難免會有肢體接觸,但這都是訓練必要,沒有不良居心。但一審法院根據其他同學的供詞,認應阿偉確實猥褻,但改認定每週猥褻3次,合計共30次猥褻得手,判刑3年2月。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阿偉賠償70萬元,與小詩取得和解。二審因此改判阿偉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2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