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女子涉詐婚騙財。(示意圖/Unsplash)
圖文/CTWANT
大陸一名90後路姓女子因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為償還賭債,採取結婚手段騙取一名男子聘金、下轎禮金等共計人民幣32萬餘元(約新台幣131萬元),並於婚禮隔天藉口離開,去年4月13日因涉嫌詐騙罪被警方抓獲。河北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二審裁定,駁回路女上訴,維持原判。
根據《紅星新聞》報導,一審法院查明,路女因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被邱縣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2023年11月,她通過媒人介紹與河北雞澤縣的趙男相識,並產生了用聘金償還債務的想法。為騙取男方信任,路女找來他人冒充父母,同趙家人見面商量結婚事宜,雙方於去年1月24日舉辦婚禮。
婚禮隔天,路男藉口去天津要帳離開趙家,此後未再與其共同生活。期間,路女陸續以租賃倉庫、定親辦酒席、天津火鍋店平帳等理由,共騙取趙男定親禮金、結婚彩禮、下轎禮金及購買黃金飾品等財物,共計人民幣32萬餘元,不法所得用於賭博、還債及個人消費。
在與趙男談婚論嫁時,路女一直與他人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並懷孕。路女供稱,她曾結婚並育有1女,在與趙男認識前,她因打麻將等欠了40、50萬元的賭債,想用聘金還一部分賭債。
法院認為,路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考量案發後她已退還被害人部分損失,對其酌情從輕處罰。今年2月21日,雞澤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路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萬元,同時追繳違法所得,退賠給被害人。
路女提出上訴,認為一審判決量刑過重。邯鄲市中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在量刑時,已考慮到被告在案發後退還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的情節,從輕處罰,量刑並無不當。今年5月,邯鄲市中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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