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到雜貨店購買冰淇淋,慘遭老闆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加坡先前發生一起恐怖性侵事件,一名11歲女童到雜貨店購買冰淇淋,沒想到竟遭55歲的店鋪老闆性騷、性侵。如今判決結果出爐,老闆被判了14年3個月又2個星期的有期徒刑,他則堅稱自己無罪。
根據《星洲網》報導,這名女童2021年10月間,前往新加坡裕廊西第52街的一處雜貨店購買物品,當天第一次去消費時,老闆給了她免費的飲料。怎料第二次帶著錢前往購買冰淇淋時,竟遭到老闆猥褻、性侵,嚇得她趕緊衝出雜貨店。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女童逃出店鋪以後,在路人的協助下報警處理,老闆也因此被逮捕。後來經過審理,新加坡法官今年7月底裁定罪名成立,並且判處13年8個月有期徒刑,以及15下鞭刑,不過因為雜貨店老闆超過50歲,不能執行鞭刑,因此要多服7個月又2個星期的徒刑,來取代鞭刑。
對於法官的判決,老闆當庭提出上訴,並且反對將警方查獲的8元(新加坡幣,下同,約新台幣186元)還給女童,堅稱這8元是自己的錢,這樣的說法也引起當地公憤。目前老闆已被裁定8萬元(約新台幣186萬元)交保,以待後續判決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