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銅鑼鄉防汛道路旁遭亂丟石棉瓦碎片,警方根據一張單據,循線查獲湯姓男子依法送辦。(圖/記者楊永盛翻攝,下同)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廢棄石棉瓦被認定有致癌高風險,政府嚴格管制清運。苗栗縣湯姓男子日前委託廠商拆除屋樑後,竟自行將重約2噸的石棉廢棄物,偷載到後龍溪防汛道路旁任意丟棄。警方據報從現場一張貨物單據,循線查獲湯男到案,依廢棄物清理法罪嫌函送檢方偵辦。
警方說,7月26日接獲苗栗縣銅鑼鄉民報案,指中興工業區裡面、後龍溪國道高架橋下,遭不肖人士惡意傾倒廢棄石棉瓦碎片,通報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聯合稽查,確認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後,立即啟動調查。
警方說,初估廢棄物為拆卸的石棉瓦及一些木料,約有2噸重,現場搜尋發現遺留一張疑似廠商的貨物單據,警方循線找到廠商,得知先前受託前往公館鄉湯姓男子(53歲)住處,拆除老舊屋樑後殘留的廢棄物。
警方擴大工業區周遭路口監視器,發現湯男駕駛藍色轎車,將數袋廢棄石棉瓦碎片,載運到防汛道路旁空地丟棄。湯男供稱,因家中修繕時廠商無法代處理石棉瓦,才會自行載運棄置在銅鑼鄉高架橋下空地,警訊後依廢棄物清理法罪嫌移送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指出,廢石棉瓦清運費用高昂,每1噸約5萬元,今年環境部補助加上縣府自籌共1千萬元,補助清運80噸,61人申請、抽籤正取41人;依廢法違規丟棄石棉瓦,可處1年至5年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罰責相當重,可能還會觸犯毀損、公害污染等刑責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清理應尋求合法途徑或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