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爆發內鬼案,3名工程師遭羈押,不服提出抗告遭駁回確定。(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從台積電離職後到日商設備大廠工作的陳姓工程師,勾結仍在台積電的多名工程師,大量翻拍2奈米製程機密,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日前遭檢方聲請羈押3名工程師獲准。3人不服羈押,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羈押裁定並無違誤,傍晚駁回3人抗告確定。
本案由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於7月25日至28日陸續傳喚、拘提涉案的9名相關人士,經過偵訊後,檢方認為陳姓、吳姓等3名工程師,疑似竊取台積電機密資料,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雖然3人的行為牽涉竊取營業秘密,但因為台積電2奈米製程為高端半導體產業的核心技術,屬於《國家安全法》中規範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引發高度關切。
據了解,3人均為國內同一間頂尖大學畢業的學長、學弟,其中陳姓工程師在台積電工作資歷為8年,參與過不少部門工作,他2022年底被日商設備大廠延攬擔任高級行銷專員,負責台積電有關蝕刻設備相關服務。由於半導體競爭激烈,為了解決工作上的難題,陳男找上學弟們,以遠端工作的方式,登入台積電系統內,再以拍攝筆電螢幕的方式,大量翻拍機密,傳送給陳男。
而3人於7月底陸續遭智慧財產商業法院裁定收押,並禁止通信接見。3人不服,委託律師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智財商業法院羈押理由以3人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理由並無違誤。因此最高法院於7日傍晚駁回3人抗告,3人確定遭羈押禁見,期限為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