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發現丈夫有穿女性內衣褲和高跟鞋的習慣,無法接受。(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記者郭玗潔/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婚後發現,丈夫阿偉(化名)經常偷穿女性內衣褲和高跟鞋,結婚第2年,阿偉更是離家出走,對她不理不睬,兩人分居至今已11年,小美心死上法院訴離,然而阿偉卻要求金錢賠償,否則不願離婚。全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兩人已形同陌路,也都沒有修復感情的實際作為,判准離婚。
小美表示,她和阿偉結婚至今13年,從婚後阿偉就性格改變,常偷穿女性內衣褲、高跟鞋,讓她無法接受,覺得兩人無法溝通。阿偉更從2014年5月離家,從此和家人失聯,對她也不理不睬,她只能上法院訴請離婚。
阿偉則出庭表示,小美要求得太過分,他沒辦法接受才憤而離開,是小美不許他提離婚。
新竹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夫妻倆長期分居,個性、觀念都不合,到庭後彼此仍有嫌隙,雙方也沒任何修復感情的行動,只是任由感情逐漸淡漠。小美雖極想離婚,然阿偉一味想合理取得金錢補償了事,否則不接受離婚,但阿偉也沒有與妻子重建溝通管道、經營家庭生活的作為,只無止盡的片面要求雙方維持有名無實的婚姻,實際上雙方婚姻早已形同陌路、各自生活,兩人感情已無法修復,判准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