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人夫跟19歲超商女店員發生婚外情,正宮將人告上法院。(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與丈夫阿龍(化名)結婚不到一年,怎料阿龍竟偷吃19歲的超商店員小萌(化名),還將她趕出家門。在協議離婚的過程中,小美發現家中戶籍謄本多了一人,竟是小萌已懷孕產子,氣得她告上法院。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判阿龍、小萌及小萌父親須賠30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美與阿龍2021年間結婚,2人育有一名子女。怎料才結婚不到一年的時間,阿龍便與年輕貌美的小萌交往、同居,甚至還在身上刺青,刺下小萌的名字,並將她趕出家門。去年初2人協議離婚,怎料婚姻結束後,小美取得戶籍謄本,才發現阿龍不但有外遇,甚至跟小萌有了愛的結晶,讓她氣得不得了,決定訴諸法律。
▲苗栗人夫跟19歲超商女店員發生婚外情,正宮將人告上法院。(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在調查的過程中,小美發現小萌在成為第三者時,民法尚未將成年年齡修正為18歲,因此小萌當下仍屬未成年人,因此要求小萌的父親負起連帶責任,將3人一併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
苗栗地院法官經過審理,認定阿龍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小萌發生婚外情1次、誕下一女,行為逾越一般社會上有配偶之人與非配偶之他人間,通常互動往來的情況,阿龍的行為違反婚姻誠實義務、小萌的行為破壞小美配偶的身分法益情節重大。
至於小萌父親的部分,由於事發當時小萌未成年,小萌的父親並無提出加以監督的證據。最終法官判3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小美對此不服,提出上訴,要求3人再連帶給付70萬元。不過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的法官認為,這部分的求償無理由,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