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暗戀女神,趁氣氛到了親下去卻被告。(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苦戀鄰居女神小莉(化名),多次告白遭拒仍不死心。去年某晚兩人在超商巧遇,小莉淚眼婆娑向他傾訴「遠距離戀愛太累了」,還把頭靠在他肩膀上,李男見狀心頭小鹿亂撞,忍不住脫口「我可以吻妳嗎?」小莉雖沒回話,但緊盯著他雙眼,李男誤以為對方「默許」,低頭獻上「眉心一吻」,沒想到,小莉隔天怒控李男「趁人之危」,向警方報案提告性騷擾,案件鬧上法院,李男極力喊冤,堅稱自己是得到「默許」才親,法官檢視超商監視器畫面後,認為性騷擾事證不足,判李男無罪。
判決指出,李男心儀小莉許久,也曾多次告白,但因小莉有男朋友而拒絕,去年1月7日傍晚6點多,李男在住家附近超商偶遇小莉,兩人一開始聊得很開心,後來小莉接了一通電話後,情緒大轉變,還哭了出來,李男心疼的安慰,才知道小莉因為跟男友遠距離戀愛太辛苦了,委屈落淚。
李男出言安慰小莉,小莉也把手搭在李男肩膀上尋求慰藉,李男覺得「氣氛到了」,問「我可以吻你嗎」,小莉沒有回他,只是盯著李男眼睛看,李男認為小莉沒有拒絕,於是親了她的眉心一下。
沒想到小莉事後覺得李男次「趁人之危」偷親她,報警提告性騷擾罪,李男則喊冤否認,辯稱他有得到小莉的許可才親。
法官傳喚超商店員作證,店員說看過兩人抱抱、甚至牽手十指緊扣,互動「甜死人」。法官再調閱監視器,發現過程中小莉兩度靠向李男肩膀、還露出微笑,兩人親密互動宛如情侶。
因此法官認定,小莉當下並未拒絕,甚至有「默許」親吻的情境,李男才敢鼓起勇氣行動,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