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案、至今在押,檢方聲請羈押、延押柯,曾以柯妻陳佩琪是關鍵證人、有勾串之虞為理由之一,但台北地院今(19日)審理時,檢方表明陳的偵訊筆錄未列本件證據、因檢方有另案偵辦,柯的律師團譴責檢方捏住重要證據、要辦陳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請合議庭制止檢方施壓證人的不當作法。
▲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日前淚眼婆娑,遠遠張望丈夫搭乘的囚車抵達台北地院。(資料照/記者黃哲民翻攝)
審判長當庭問清楚檢方同意刪除本件起訴書中,引用「證人陳佩琪」相關偵訊內容記載,公訴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表明,能否提供這份筆錄,是另案偵辦檢察官職權,公訴檢察官無法決定,審判長諭知辯方具狀敘明理由聲請調閱,再由合議庭函請另案偵辦檢察官依職權決定。
柯文哲與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2人的律師團,要求調閱的陳佩琪偵訊筆錄,是陳去年(2024年)11月7日向檢方表示,本案被查扣的編號A1-37行動硬碟,是柯文哲在使用,她不知道裡面有什麼資料。
▲柯文哲的律師團批檢方以柯與妻子陳佩琪有勾串之虞聲請羈押、延押,卻以另案偵辦為由不提供陳的偵訊筆錄 。(圖/記者黃哲民攝)
A1-37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記載諸多捐款資料,其中一筆「小沈1500」記錄,被檢方指為沈慶京涉行賄柯文哲1500萬元的證據,辯方策略為傳喚帳面記載捐款人作證、凸顯實際捐款者另有其人的錯誤,試圖證明「工作簿」檔案不可信、更非柯編寫,辯方另主張這顆硬碟完成數位鑑識前,已被辦案人員反覆檢視12天,不排除檔案遭變動污染、不能當成證據。
沈慶京的律師徐履冰今當庭請求合議庭,命檢方補送陳佩琪這份偵訊筆錄,以備近期要以證人身分詰問柯文哲所需,徐喊話檢方起訴將陳列為證人,偵訊筆錄卻沒列入證據清單,這是檢方的問題。
林俊廷說公訴檢察官團隊也沒這份筆錄,但目前審理進度,已可釐清A1-37硬碟就是柯文哲使用,公訴方同意刪除本件起訴引用「證人陳佩琪」應訊內容、不做為本件證據,若辯方真想看這份筆錄,可折衷請合議庭依職權函調。
柯、沈的律師團炸鍋,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表示,去年(2024年)12月底本件起訴移審,檢方就說陳佩琪是關鍵證人、與柯有勾串之虞,建請續押柯,當時律師團已反映證據清單沒看見這份筆錄,檢方允諾盡快補送,時隔8個月,現在卻改口。
▲涉犯京華城案獲交保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9日坐輪椅到台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鄭批檢方為羈押、延押柯文哲,不惜捏造不實證據、「令人非常痛心」,鄭更挑明說檢方所謂另案偵辦,就是要辦陳佩琪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刻意把重要證據留在地檢署、捏在手裡,視本件審理進度,決定要不要出手偵辦。
鄭說應譴責檢方這種作法,且檢方在本件審理時,另案搜索威京旗下中工公司、中石化公司,以涉犯《證券交易法》為由,約談京華城案已認罪的緩起訴被告朱亞虎等人,形同施壓證人、違反公平審判原則,請合議庭制止檢方利用偵查優勢的不當作法。
沈慶京的律師蘇振文補槍說,去年9月檢方偵辦聲押時,就用過柯文哲與陳佩琪有勾串之虞當理由,柯文哲的律師陸正義也強調,起訴依法應將卷宗與證據併送法院、「這是硬規定」,檢方對此毫無裁量空間。
審判長除上述諭知的解決方案,也表明合議庭不贊同訴訟程序外,任何試圖影響對造的攻防行為,雖然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則,不能主動調查起訴所載事證以外,有無其他涉及不法行為,但對於涉及案情的證據,會依法審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