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羈押一年,台北地院昨裁定柯文哲交保金額如上次7000萬,柯則透過律師表達要再想想,週一再做出決定。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6日)指出,這次法官裁定交保有一個非常不一樣的地方,法官要求柯文哲只能「以自己名義」具保、簽名,不能像上次再演「自己不想出來,別人擅自主張的戲碼」。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則反批,被羈押禁見的人一定是請別人代交保金具保,難道當事人可以自己出來辦嗎?同案沈慶京、應曉薇具保停押的裁定書都是同樣的寫法,不用見縫插針。
林俊憲表示,這次法官裁定柯文哲交保,有一個非常不一樣的地方,法官要柯文哲只能以自己名義拒絕交保,柯文哲願不願意交保不能由任何人代為決定,具保人一定要柯文哲自己簽名,柯文哲就不能像上次交保,是由黃國昌的太太用行李箱拖著現金去辦交保,柯文哲才勉為其難、被動交保。
林俊憲指出,這次不行了,法官裁定只能以自己的名義具保,柯文哲必須自己簽名,願不願意交保、要不要走出看守所都是柯文哲自己決定,講白話就是不給演戲的空間了,到底要不要交保,自己決定自己負責,沒有別人交了保釋金、再勉為其難、被動接受交保的空間。
林俊憲表示,過去任何人只要繳交保證金具保簽名,都可以辦理,這次法官裁定特別嚴厲在這裡,柯文哲必須要自己簽名、自己具結、自己保證自己,也就是完全是柯文哲意志、沒有任何人代勞,白話一點就是沒有演戲的空間了,只能自己做決定。
對此,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表示,被羈押禁見的人一定是請別人代交保金具保,難道當事人可以自己出來辦嗎?不以柯文哲名義要以誰名義?每個合議庭法官有不同寫法,至少目前她看到同案沈慶京、應曉薇具保停押的裁定書都是同樣的寫法。陳質疑,民進黨不是很多「綠師」?怎麼不先去請教一下或Google 完新聞再po文?與其在那邊像個酸民一樣酸言酸語,想見縫插針,怎麼不檢討台灣現行羈押體制有多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