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指控丈夫再度出軌,與小三同宿飯店,還出國旅遊。(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一名人妻阿芳(化名)指控丈夫與小三潘女交往同居,侵害她的配偶權。台灣高等法院近日二審判決出爐,認定丈夫與小三確實有違背婚姻忠誠義務,須連帶賠償阿芳精神損害60萬元,並附帶利息。至於丈夫十多年前的外遇部分,因已超過法律追訴時效,法院不再認定。
判決書指出,阿芳與丈夫結婚多年,兩人原本共同經營公司,丈夫為公司董事長。阿芳指控,丈夫過去曾出軌公司內女員工,並讓對方懷孕,不過這段舊情已經是2008年前後的事。法院認為阿芳早已知情,卻到2024年才提告,已超過時效,因此不成立。
但阿芳丈夫從2023年起與潘女交往,兩人不只同居,還多次被拍到出遊、同宿飯店,甚至三度一起出國旅遊。阿芳認為這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因此提告要求賠償。
阿芳指控,丈夫與潘女甚至在她母親過世頭七當日,照樣親密互動,除了牽手出遊北埔老街,還共同參與白沙屯媽祖進香活動,甚至一起住嘉義旅店。
高院認為,雖阿芳和丈夫已分居多年,但婚姻在法律上仍然存在。且男方在婚姻未解除前,就與潘女同居並以情侶身分交往,確實違反夫妻應有的忠誠義務;而潘女明知許男有配偶仍持續交往,也要負責任。法院最後裁定,丈夫與小三潘女必須連帶賠償阿芳6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男方早已提起離婚訴訟,一審法院判准離婚,但阿芳上訴,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婚姻是否正式解除,還要再等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