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鼎生技總裁吳麗玉(右)與董事長劉勝勇(中)涉掏空遭起訴。(資料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曾因新冠藥解盲成功、股價一度飆漲67%觸發熔斷的國鼎生技(4132)去年爆出高層掏空。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劉昱吟指揮搜索追出,董事長劉勝勇與總裁吳麗玉夫婦,設空殼公司賤賣產品、倒貨原料、詐領引資費等手法,掏空公司逾5,000萬元。今(11)日依證交法與洗錢罪起訴,並聲請法院沒收犯罪所得。
調查發現,自2017年起,劉勝勇與吳麗玉以其子名下房產設立豐利生技有限公司,並由國鼎職員與親友掛名負責人。國鼎公司接著將市價數千元的保健產品,以3至5折價格賤賣給豐利公司,造成國鼎損失約2,598萬元。
豐利公司再以原價出售給外部通路,獲利約2,145萬元。所得再由職員依指示,以「每次不超過49萬」的方式多次提領現金交付吳麗玉使用,涉嫌洗錢。
2018年,2人又設立空殼公司艾可麗公司,以每公斤1,793元價格,將黃耆粉原料賣回國鼎,遠高於國鼎北京子公司原價1,102元。共計5,100公斤的倒貨操作,造成國鼎損失352萬餘元,艾可麗公司則獲取逾24%毛利。
檢方進一步查出,2013年至2020年間,劉、吳夫婦以豐利公司及艾可麗公司協助「引資」為名,向國鼎公司收取高達3,619萬元的引資服務費,卻沒有任何實際引資紀錄、契約或資金移動,資金同樣遭指示提領後供私人使用。
劉勝勇否認控制2家公司,辯稱僅是合作經銷商,並表示低價銷售是推廣策略;高毛利則是為讓對方「應付稅金」。吳麗玉則否認曾指示提款,甚至聲稱:「是因為吳姓友人曾積欠我多年前幫他出的綁架贖金,所以才從豐利帳戶還我。」
檢察官認為,劉勝勇與吳麗玉設立空殼公司進行非常規交易,嚴重侵害公司與股東權益,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與第3款,以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全案犯罪所得合計逾5,000萬元,已向法院聲請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並依對被告最有利的新法條文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