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苗栗報導
2023年大年初一,本是家人團圓的日子,凌晨4時57分位於國1頭屋段卻發生重大車禍,46歲陳姓女子酒駕載著兒子回家,釀成共6車連環撞,其中統聯客運司機、轎車乘客不幸身亡,9人受傷。日前判決出爐,苗栗地院考量陳女以380萬元與死者家屬和解,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2年,宣告緩刑5年。
▲2023年大年初一凌晨,46歲女子酒駕上路釀2死9傷。(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回顧此案,2023年1月21日除夕夜,陳女在台中家人的住處,開心吃了團圓飯,期間喝了兩罐共600cc的鋁罐裝調酒。直到翌日凌晨3時許左右,陳女開車載著16歲兒子北上,沿國1北上欲返回台北住處。
4時40分,陳女行經127.2公里處內側車道時,在酒後注意力、反應力皆降低的情況下,失控偏移至外側路肩自撞護護欄,當下她試圖再度啟動車輛滑離車道未果,卻又未在車輛後方100公尺以上設置車輛故障標誌。
此時,後方蔡姓男子駕駛自用小貨車見狀緊急煞停於外側車道,但駕駛統聯客運的楊姓司機已來不及反應,引發總計6輛車的連環追撞,當下貨車因遭高速衝撞導致油箱破裂起火,並延燒到客運車頭。
貨車駕駛蔡男雖及時逃出,惟妻子因受困車上動彈不得,活活被燒死;楊男當下則是忍著腳被夾住的疼痛,趕緊開車門讓車上21人逃生,但他也因受困不幸葬身火海,留下13歲女兒與75歲老母,另造成9人受傷。
全案依法本應由國民法官審理,但法官考量案件複雜,且有不止1名其他駕駛人過失行為介入,裁定准許陳女律師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統聯楊姓司機獨立扶養13歲女兒與75歲老母。(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經查,陳女酒測值達每公升0.34毫克,已超過0.25公共危險標準,但陳女起初供稱有先在路邊停車格小睡休息,待精神略有恢復後才駕車上路。但法官認為,陳女酒駕上路已違規,一次肇事後也未盡速反應處理,勘認陳女與2死有因果關係。
▲46歲陳姓女子與家人吃團圓飯酒駕回家,卻害他人無法回家吃團圓飯。(圖/資料照)
法官考量,陳女始終坦承酒後駕車、過失致死犯行,且分別與死者家屬以180萬、200萬和解,足認有積極填補自己行為所生損害之誠意與具體表現之態度,家屬也表示寬恕,因此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2年,宣告緩刑5年,並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5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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