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指陳智菡有關柯文哲涉嫌侵占政治獻金案的發言,是在混淆誤導 。(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16日在臉書發出長文,抨擊北檢偵辦前主席柯文哲涉貪案期間,曾收到法務部調查局函文指柯文哲政治獻金使用方式,「沒有違法」,卻仍欺騙威脅證人與被告已經違法。北檢17日晚間重砲回應,批評陳智菡誤導事實、混淆視聽,並澄清檢察官本於職權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不受調查局意見拘束。
據了解,陳智菡所指的法務部調查局函文,是北檢檢察官2024年8月偵辦柯文哲案初期,發交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北機站)調查柯文哲政治獻金使用疑涉申報不實等案件,北機站於同年10月8日將調查情形函報北檢,並非陳智菡在臉書中所述「法務部」回函。
雖然北機站函文內提到「自柯文哲政治獻金賸餘款代付薪資,似屬政治獻金賸餘款適用之範疇」,但檢察官認為,依據《政治獻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的賸餘款,使用用途仍應符合當初捐贈使用目的。
承辦檢察官在經過數月調查後,認為柯文哲政治獻金賸餘款並非直接支付民眾黨相關黨工之人事費用,而是流向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再用來支付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的員工薪資。
▲檢察官認為,柯文哲將政治獻金用於支付其他機構的員工薪資,於法不合。(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但木可公司是營利事業,眾望基金會則是公益法人,都和當初捐贈目的「公職人員選舉」無關,況且在2024年總統大選結束後,短期內已無任何公職人員選舉,這些支出也不屬於支付擬參選人之人事費用。
檢察官認定,柯文哲挪用政治獻金,有公益侵占罪嫌,並提起公訴。至於北機站針對此案的調查意見,於法不符,檢察官本於職權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不受該調查意見之拘束。
另外針對民眾黨臉書貼文質疑,北檢調查柯文哲與李文宗的LINE對話紀錄一事,是「國家機器赤裸裸侵犯個人隱私」。北檢表示,相關對話紀錄,是證明柯文哲可管理掌控民眾黨、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及木可公司財務的重要證據,具有證據能力,檢察官以此為詰問素材,是佐證柯文哲犯罪事實的必要方法。
況且,柯文哲辯護人16日曾在法庭上提出異議,認為檢察官的相關詰問內容是政治偵防,也當場經審判長駁回,並裁示檢察官的問題與本案犯罪事實相關聯,足以證明相關臉書貼文誤導事實,混淆視聽,應予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