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遺產繼承問題是每個家庭可能會面臨的課題之一。知名律師顏紘頤近日指出,繼承法上有個觀念經常被誤解,於是發文做詳細解釋,同時更叮囑「如果無子女的狀況下,想要多留遺產給另一半,記得一定要立遺囑。」
顏紘頤在粉專提到,配偶並非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而是「當然繼承人」。而遺產是由「配偶組」與「血親組」繼承人共同來繼承,「配偶組」僅限配偶本人;「血親組」則依序為直系卑親屬(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簡單來說,若亡者沒有子女,遺產就是由配偶與血親這一組的次順序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無子女,父母也已過世,配偶即是跟兄弟姐妹一起繼承。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視覺中國CFP)
顏紘頤也提醒道,當子女想將過世父母的遺產全數留給另一方,切勿以「拋棄繼承」處理,否則遺產可能轉由叔伯姑姑等親屬分食。至於正確做法,是透過「遺產分割協議」,由繼承人共同協議將財產分配給存活的父親或母親。
當然,即使預立遺囑,也無法完全避免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不過想要降低衝擊,只能於生前預先做財產規劃。顏紘頤直言,遺囑雖然不能消滅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但沒有遺囑的話,兄弟姊妹可繼承的部分將是「應繼分」,比僅有特留分時多出三倍。
最後,他強調,若沒有子女,想要盡可能將遺產留給另一半,務必立遺囑,並及早進行財產規劃,才能避免爭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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