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今開記者會說明曾被狼師誘姦、威脅,狼師現任職的高中無作為。(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14:35,新增校方說法)
記者翁伊森、葉品辰/嘉義報導
在嘉義某高中任職的陳姓教師,被女學生「小雅」指控2000年時於台南某所私立國中、高中部任教期間,多次和未成年女學生發生性關係,被害人家屬近日得知此事後憤而提告,結果該名老師的住家17日凌晨就遭人張貼海報,要求教育單位嚴懲,被害女學生今(26)天更召開記者會,哽咽控訴狼師以教育性知識及補習名義,將她帶到摩鐵性侵還強拍裸照,甚至逼墮胎。
小雅指控,自己2001年就讀台南某私中國中部二年級時,遭陳姓老師以教導性知識,或幫出補習費為由,將她帶到摩鐵發生性關係,並在她高中、大學時都遭拍裸照威脅限制交往,大一懷孕後還被強迫墮胎、吃避孕藥,要求繼續維持不正當關係,兩人交往7年,一直到大三時才分手。
小雅表示,母校2024年知悉此案件後迅速完成校安通報,並認定狼師行徑成立校園性別事件之性侵害案件,由於陳師已不在該私中任職,性平會同時函發陳師現任職的嘉義某市立高中,建議清查是否還有疑似被害人並解聘陳師。
她怒斥,明明陳師犯罪行為屬實,陳師現任職的嘉義某市立高中竟完全無作為,認為陳師行徑僅構成校園性騷擾、婚外出軌,建議停聘3年,規避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此外,台南地檢署、嘉義市政府教育局、教育部都懈怠不作為,南檢甚至「要她放棄」。
她也補充說明,曾看到陳師手機收到「老師我下課了,今天呢?」的訊息,質疑狼師任教24年,是否同樣以教導性行為、誘姦、資助補習費、強拍裸照、強逼墮胎、威脅散佈等手法,加害多名已遂或未遂的被害人,希望警政單位能報請檢察官主動啟動偵辦,清查潛在被害學生。
針對此案,該名老師事後曾任職的高中也發出聲明:
1.陳情人指稱之該名教師已不在校內任教。
2.該師於96學年依簡章規範參與教師甄試至本校任教,至113年4月止,陳姓教師於本校服務期間並無任何相關性平檢舉案件。113年4月,陳情人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向20多年前事發之所就讀私中(國中部)提出性平調查申請。
3.後經該校調查委員會建請轉知本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啟動程序,本校依法隨即啟動會議、調查、普查、停聘、解聘之程序,相關程序處置皆以密件公文形式轉雙方當事人知悉。
4.本校向來以維護學生權益為優先,性別平等教育及兒少性剝削等相關法令皆確實宣導傳達,未來亦將持續加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
5.陳情人召開記者會提供之內容,未能釐清與本校相關之時序,並臆測指稱本校未進行相關處理,而本校確實依法處理,但由於肩負法律保密責任,不能對外公開保密資訊,本校實感無奈。本校對於不實指控及言論已諮詢本校法務顧問律師,並保留法律權益。
6.該位陳情人所言多所臆測且與事實不符,對本校師生已造成傷害及影響學習,本校確實已盡到法令規範之各項作為,且全案涉及性平案件,請務必屏蔽足以識別為本校之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