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二審辯結,沈政男斷言會無罪。(圖/記者吳銘峯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二審辯結將在12月16日宣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斷言,高虹安貪污案二審幾乎肯定無罪,不過他提醒高虹安誣告案仍在進行,若三審有罪,就會失去市長資格,政治前途仍有巨大變數。
醫師沈政男在臉書表示,高虹安貪污案二審幾乎可以預測就是「無罪」。理由在於,二審法官在今年初提起釋憲,表達適用《立法院組織法》三十一之一條來審判高虹安的貪污案,也就是不當使用立法委員助理費,所謂詐取財物,顯有困難,結果竟然被裁定不受理。
關於不受理的理由,沈政男說明,用《貪污治罪條例》來審判,關《立法院組織法》什麼事?人家是為了立法院的運作而定,不是為了讓你審判。
隨後沈政男更點出另一層現實面,「人家二審法官都知道,歷來多少民代因為助理費報帳問題而涉案,這是業界沉痾,幾十年來大家都這麼做,只是有人比較顧人怨被檢舉而爆發,其他人只是還沒爆發而已。」
沈政男感嘆,如果真的地毯式辦下去,中華民國的立法單位,包括中央與地方,都要關門了,這不是憲政危機是什麼?」
沈政男說,二審法官寫了2萬字提起釋憲,簡簡單單隨隨便便就被憲法法庭拒於門外,當然不爽,必須用實質審判繼續捍衛自己的主張了,「怎麼捍衛?就是判高虹安無罪」,判決理由部分則是查無適用法律,《立法院組織法》三十二之一條跟地方議會助理費的規定並不一樣。
最後值得注意的是,沈政男指出,高虹安還有誣告案二審被判六個月,雖然有機會改服勞動役,「但她似乎仍想拚三審」,這樣一來如果三審定讞,結果有罪,而且不能改服勞動役,就會喪失市長資格,即使2026選上也是一樣。」因此他建議高虹安現在的思考,應該從政治的角度來著眼。
※本文獲得醫師沈政男授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