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酒後被酸「賺得比較多」拱請客,怒揮刀砍死好友。(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郭姓男子(67歲)和葉、謝姓友人一起喝酒,席間郭男不滿被揶揄「賺得比較多」、要求請客付酒錢,憤而持菜刀砍了葉男55刀,葉男當場噴血斃命。全案一審經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判定郭男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合議庭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
判決指出,郭男(在押)於2023年11月11日18時許,和友人64歲葉男、59歲謝男在鐵皮屋喝酒,郭男酒後和葉男發生口角,於22時34分前某時衝到廚房拿菜刀,對坐在客廳的葉男胸、腹狂刺,並將他壓在沙發上,期間謝男見狀上前奪刀,郭男則拿酒瓶狠敲謝男頭部,謝男頭部受傷,逃出門求救。
沒想到郭男見謝男離開,竟將鋁門窗鎖上,繼續拿菜刀狂砍葉男,葉男總共中了55刀,頭部傷勢高達32處,且多處砍入頭顱骨內,導致葉男大量出血當場死亡。同時奪門而出的謝男經路人協助報警,警方到場時,還看到郭男手拿菜刀,用腳踩著葉男的脖子,立即破窗逮捕郭男。
警方調查,郭、謝、葉3人平常會在工地做工,交情原本相當友好,時常在下工後相約在郭男住處旁的鐵皮屋喝酒聊天,案發當天只因席間黃湯下肚後,為了「誰要請客」發生口角,隨後郭男疑似禁不起2名好友不斷揶揄「你賺得比較多」,憤而持刀砍人。
國民法官法庭審理,認為醫院雖鑑定郭男有「酒精使用障礙症」,但根據郭男的陳述等證據,可知郭男當時仍有辨識能力,知道自己正在殺人,且郭男經酒測,酒測值為0.6835毫克,雖超過酒駕酒測值,但郭男長期飲酒,對應警察時也沒有表現出受到酒精影響的情況,可見他當時控制力並未顯著降低,判定郭男惡性重大,手段兇殘,應和社會隔離,審酌他罹患直腸癌4期、案發時開賭場維生,難認素行良好等情,依他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合議庭維持原審判決,仍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