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菁徽立委在臉書揭露鳳山水庫有光電板 。(圖/翻攝立委臉書)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立委陳菁徽在13日的時候,透過臉書揭露鳳山水庫也有光電板,痛批為何沒有經過環評,就跟烏山頭水庫的光電板一樣,想怎麼蓋就怎麼蓋,根本無視曾經被列為重要濕地,是一級保育類動物遊隼與白尾海雕的棲息地。對此,高雄市政府提出公文回擊,表示這是2019年5月由韓國瑜市長發函同意籌設許可。
陳菁徽在臉書揭露自己國慶連假期間,接獲民眾陳情之後趕往鳳山水庫現場。結果看到鳳山水庫時,「整片光電板鋪天蓋地」,令人震驚。該處原為具復育功能的重要濕地,如今卻被大片鏡面反光的太陽能板取代。
陳菁徽指出,鳳山水庫光電案竟無需環評審查,與烏山頭水庫情況如出一轍,「想怎麼蓋就怎麼蓋」,批評政府高喊「淨零轉型」口號,卻在缺乏完整評估下犧牲棲地與自然景觀,「這不是綠能轉型,而是破壞換取政績」。她直言:「真正走板的,不是誰的致詞,而是我們對土地的誠實。」她呼籲政府誠實面對錯誤與民意,「如果繼續裝作沒看見,未來我們還會看見什麼?」
▲高雄市政府拿出公文,上面有韓國瑜名字 。(圖/高雄市政府提供)
對於鳳山水庫及烏山頭光電爭議,立委柯志恩也提出質疑。她指出:「台灣的光電板已經缺到連水庫都要架設這麼多嗎?」若發生意外或污染,恐影響民生用水安全。
柯志恩表示,雖然目前有人主張「水庫水清澈不受影響」,但缺乏充分驗證。她強調,中央環境部應嚴格監督並提出明確說明,「對於人民非常關切的用水安全,不分黨派的民代都有責任要求政府給出交代。」
對此,高雄市政府經發局發出書面說明指出,鳳山水庫太陽能光電案早於108年5月即由時任市長韓國瑜發函,同意籌設許可審查意見。經發局強調:「立法委員問政應該先釐清事實,不該只為選舉刻意抹黑。」
經發局補充,本案是由台電公司向經濟部能源局(現能源署)申請籌設許可,並經高市府函覆同意後,認定非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種類;光電板設置地點亦不在公告劃定的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範圍內,「相關程序均依法辦理,並未逾越法規」。
▲陳菁徽立委在臉書揭露鳳山水庫有光電板 。(圖/翻攝立委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