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執行加熱菸上市稽查。(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加熱菸上市不到一天就遭全面下架!加熱菸今(17)日起才在超商通路開始販售,雙北陸續查獲包裝標示違規,國民健康署今晚宣布,經與販售通路確認,某業者8品項菸品容器均未標示尼古丁含量,已通知販售業者全面下架。
國健署核准美、日兩家跨國菸草公司的加熱菸合法上市販售,包含14品項加熱菸及4款組合元件(載具)通過,陸續於10月11日、10月19日生效。其中一家業者核准的8品項今日起在超商販售,衛福部國健署和地方衛生局隨即展開專案稽查,衛福部長石崇良今日下午親自率隊至北市超商了解狀況。
新北市衛生局與台北市衛生局各自查到有5款品項加熱菸包裝違反規定,因為沒有標示尼古丁含量而被要求下架。國健署今日晚間與販售通路確認,某業者8品項菸品容器均未標示尼古丁含量,已通知販售業者全面下架。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表示,菸品容器之尼古丁、焦油標示,應依據《菸害防制法》「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規定辦理,不符合規定則必須下架回收退運,後續地方衛生局會依照裁處狀況去行政程序約談,業者陳述意見後再進行裁罰;至於何時可以重新上架,羅素英強調,需待商品標示均符合規定。
依據《菸害防制法》加熱菸產品外包裝如未依規定標示,可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屆期未回收或退運者,按次處罰,違規之菸品沒入並銷毀之。販賣菸品場所,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