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隊員貿然開回收車車門,擊落一對姊妹致重傷並提出國賠。(示意圖,和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清潔隊員停車於路口時,突然打開回收車車門,擊落一對騎機車雙載的秦姓姊妹。22歲妹妹滑到左側車道,遭聯結車輾過左腿,慘遭截肢,25歲姊姊的左手掌也遭車輾壓。事後姊妹和父母4人提出國賠,共求償2308萬5939元。台南地院審理,判賠姊姊76萬206元、妹妹2225萬3803元,父母各獲賠30萬元,共獲賠2361萬4009元。
判決指出,該名清潔隊員於2020年3月24日下午,駕駛資源回收車沿街做垃圾清運,並於15時許將車停在華西路二段與民權西路三段交岔路口轉角處,打開車門打算下車。不巧秦姓姊姊正好騎機車載著妹妹經過,遭回收車車門撞擊後人車倒地,姊妹倆滾到左側車道上,後座的妹妹慘遭後方聯結車捲入車底,左腿被輾過,姊姊頭部也險遭輾壓,幸好聯結車駕駛急忙閃避,但仍輾過姊姊的左手掌。
姊妹倆送醫急救後,妹妹經手術,左膝下仍遭截肢,並有大小便失禁等傷害,經鑑定妹妹全人身體障害損失42%,姊姊也全人身體障害損失為1%、全人勞動能力減損2%,兩人年僅20餘歲,人生卻突遭變故大受影響,妹妹提出國賠求償1500萬精神撫慰金、醫療等費用,共求償2608萬5939元,姐姐也求償包含精神撫慰金84萬餘元,共120萬3245元,另姊妹倆的父母各求償100萬元精神賠償。4人共求償國賠2928萬9184元。
法官檢視相關事故畫面,判定清潔隊員對事故應負全部責任,在市府擔任公務員的姊姊可獲賠精神撫慰金40萬,加上醫療費、看護費等費用,並扣除保險理賠,共獲賠76萬206元。原擔任護理師的妹妹則獲賠義肢費用、勞動力減損損失等和950萬精神撫慰金,共獲賠2225萬3803元,姊妹倆的父母則各獲賠精神撫慰金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