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一名男子娶了港籍女子為妻,怎料嬌妻結婚3年就在外偷吃。(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阿龍(化名)與港籍女子小蜜(化名)結婚,怎料小蜜婚後與男子阿賢(化名)互動親密,更是做了一份「比較表」,細數2人的嗜好,更是標註阿賢喜歡「做愛」,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桃園地院審理後,判小蜜、阿賢須連帶賠償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龍2021年11月間與小蜜結婚,隔年也在台灣申請登記結婚,怎料這段婚姻維持沒多久,小蜜2024年開始性情大變、態度也變得不一樣,甚至常常行蹤成謎、藉口獨自遠行,讓阿龍心生懷疑。
阿龍經過調查,2024年12月間赫然發現,嬌妻小蜜與男子阿賢有染,不但互動頻繁、多次單獨約會,還拍下了依偎、摟靠及親吻等照片,明顯逾越了正常朋友相處。
此外,阿龍還在小蜜的手機中發現,愛妻做了一份「老公–情夫比較表」,還在阿賢的欄位標註「不煙(菸)不太飲酒、手球、做愛」等文字,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求償300萬元。

▲桃園一名男子娶了港籍女子為妻,怎料嬌妻結婚3年就在外偷吃。(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對此,小蜜則反駁,確實有跟阿賢出遊、吃飯,以及做出情侶間依偎、摟抱、親吻臉頰等親密動作,但並沒有發生性關係。且阿龍已經提出離婚訴訟請求,可認為雙方婚姻早已產生破綻。
至於手機當中所記載的表格,僅是友人之間開玩笑才會製作,與2人的交往無關。小蜜還稱,自己跟阿賢僅短暫交往,只有出遊、用餐等情況,阿龍求償300萬元顯然過高。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然比較表當中確實有標註「做愛」等文字,但無法直接證明小蜜、阿賢確實有發生性行為。法官審酌雙方的社會地位、經濟情況後,判小蜜、阿賢須連帶賠償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