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房客與房東代理人相約吃宵夜,沒想到2度遭到侵犯。(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房東代理人阿文(化名)約女房客小悅(化名)吃宵夜,沒想到他竟趁著小悅在車上熟睡時,伸出狼爪逞慾。士林地院審理後,依照強制猥褻罪,判阿文1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文與小悅因為租屋問題結識,2人2023年9月間相約外出吃宵夜,由阿文駕車搭載小悅。怎料小悅僅想單純吃飯,阿文卻心懷不軌,趁著人在車上時,將車輛開至某飯店的停車場內,並且從駕駛座環抱熟睡的小悅,嚇得對方趕緊反抗,並且直接下車。
阿文遭到拒絕後仍舊不死心,又提議上陽明山吃宵夜、看夜景,小悅當下並未想太多,於是又上了車。怎料吃完宵夜、返回租屋處的途中,阿文眼見小悅又睡著,竟再度將車輛停放在雙溪路上,並且故技重施、伸出狼爪。
小悅又一次遭受侵犯,嚇得不斷喊出「不要碰我」,並且不斷抵抗,但阿文不予理會,仍舊強行觸碰她的上半身、下半身私密處得逞。

▲女房客與房東代理人相約吃宵夜,沒想到2度遭到侵犯。(示意圖/123RF)
為了脫離噁男的魔爪,小悅藉故要去三重找友人,並且透過通訊軟體求救,最終成功脫身。返家後小悅情緒相當激動,向姊姊哭訴「阿文超噁心」,但因為半夜在偏遠的路邊,實在不敢一個人逃跑,甚至連續洗了2、3次澡,也不敢再睡覺。
等到姊姊起床以後,小悅央求陪同報警,並且又在警局崩潰大哭,服藥以後情緒才稍微舒緩,但原先的身心症狀也變得更加嚴重。
對此,阿文則表示,當下2人有聊天,因此判斷小悅是清醒的狀態。且在伸手觸碰的過程中,小悅並未反抗,所以才會更進一步。
士林地院衡量全案的情況,審酌小悅指證歷歷,最終不採信阿文的說法,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