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栗縣宣布「永久禁止廚餘養豬」。(圖/翻攝苗栗縣府,下同)
記者楊永盛、鄒鎮宇/苗栗報導
因應非洲豬瘟疫情威脅,苗栗縣政府宣布,自即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廚餘養豬。即使未來中央解除疫情警戒,苗栗縣仍將維持廚餘養豬的禁令,制度化防疫措施,旨在守護全縣畜牧業安全。
非洲豬瘟病毒具高度傳染性與環境耐受性,易透過受污染的食物、廚餘或運輸工具傳播。中央農業部與環境部專家研判,未經高溫滅菌的廚餘是病毒跨區域擴散的高風險來源。自10月22日疫情發生後,農業部已宣布全國暫停廚餘養豬,顯示廚餘與豬瘟傳播關聯密切。
苗栗縣目前有127家養豬場,共飼養豬隻5萬8312頭,其中10場使用廚餘養豬,佔場數7.87%、佔豬隻數22.68%。縣府考量防疫安全、產業結構與廚餘管理現況,決定即刻全面禁止廚餘養豬。縣府農業處將主動通知相關業者停止廚餘飼養,並啟動輔導與配套措施。
目前全台已有雲林縣、台南市、高雄市、嘉義縣、花蓮縣、台東縣、金門縣等多數縣市永久禁止廚餘養豬,防堵防疫破口。部分縣市如基隆市、台北市、嘉義市、連江縣則因未有養豬產業或未使用廚餘養豬,疫情解禁後仍維持禁令。全國已有12縣市(約54.55%)採取類似措施。苗栗縣政府參考各縣市經驗,堅持「防疫為本、永續為要」,確立疫情解禁後不恢復廚餘養豬,從源頭杜絕風險。
禁止廚餘養豬後,縣府將與環保局及各鄉鎮市公所合作,推動廚餘回收再利用機制。廚餘將以堆肥處理為優先,輔以焚化或掩埋,並強化源頭分類與清運管理,避免流入非法飼料用途,確保廚餘管理安全。
苗栗縣政府將協助受影響豬農向中央爭取補償與轉型措施,提出八項建議,包括蒸煮設備折舊補助、廠房與貯存槽補償、廚餘處理違約金補助、飼料轉換補貼、歇業或轉型補償、低利貸款與利息補貼、稅賦減免,以及輔導蒸煮設備作其他用途,保障產業穩定與合法業者權益。
縣府將聯合動物防疫所、環保局及警察局成立跨局處稽查小組,針對養豬場飼料來源、廚餘流向及衛生條件進行不定期檢查。若有違反禁令情事,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以罰鍰並限期改善,必要時得勒令停業。
縣長鍾東錦強調,非洲豬瘟防疫是一場長期戰役,唯有從源頭管控高風險因子,才能保障苗栗縣養豬產業與消費者健康。縣府將秉持「防疫優先、產業兼顧」原則,攜手中央、業者及民眾,共同守護畜牧產業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