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胞證落地簽。(圖/翻攝微博)
記者陳冠宇/綜合報導
大陸國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今(3)日發布10項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服務政策措施,其中,自11月20日起,將可簽發「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一次性台胞證、台胞證落地簽)的口岸範圍,由現有58個增加至100個。
當天發布的政策措施當中,有4項直接涉及兩岸民眾往來事宜。第一,實施大陸居民申辦往來台灣探親簽注「全國通辦」措施。「自2025年11月5日起,大陸居民擬往來台灣地區探親的,可向全國任意一個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探親簽注申請,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第二,在部分與港澳台通航通行口岸推廣應用智慧通關。自11月5日起,在上海虹橋機場,廈門高崎機場、五通碼頭,廣州琶洲客運港、南沙客運港,深圳皇崗、羅湖、蓮塘、福田、文錦渡,珠海橫琴、港珠澳大橋等口岸推廣應用。
年滿14周歲以上,持5年有效台胞證的台灣居民,且同意採集核驗面相、指紋等資訊用於出入境邊防檢查核驗的,可選擇使用上述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現場智慧快捷通道「刷臉」通行。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經智慧快捷通道出境入境時應有法定監護人陪同。
第三,擴大大陸居民換發補發出入境證件「全程網辦」試點城市範圍。自11月20日起,將現有的20個試點城市增加至50個,試點城市16周歲以上戶籍居民,可以通過大陸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平台網上申請換發補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可不必前往出入境窗口辦理。
第四,擴大可簽發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口岸範圍。自11月20日起,將可簽發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口岸範圍由現有58個增加至100個。
未持有效來往大陸出入境證件的台灣居民抵達大陸口岸時,可向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經批准後即可領取證件入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