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名台灣人持他人信用卡赴新加坡大肆消費。(示意圖/VCG)
記者陳宛貞/綜合外電報導
2名台灣人受跨國詐騙集團指示,持盜用的信用卡赴新加坡大肆採購iPhone、精品包等高價商品,涉案金額逾7.4萬新幣(約新台幣175萬),10月31日被當地法院重判入獄。
綜合CNA等外媒,新加坡法院宣判,25歲男子楊晨宇(音譯,Yang Chen Yu)因債務纏身,遭非法放貸業者「方某」脅迫參與海外詐騙,面臨「赴泰緬從事詐騙」或「留台經營賭場」等選項,最終選擇到新加坡進行信用卡盜刷,被判25個月有期徒刑。
30歲女子劉婷妤(Tiffany Liu Ting-Yu,音譯)則是透過髮型師介紹,誤信「赴新加坡購物賺錢」的工作機會,被判31個月徒刑。
檢方指出,兩人分別於2月中下旬抵達新加坡,從樟宜機場寄物櫃取得預先安裝「Tap Pay」應用程式的手機,透過虛擬信用卡功能在Courts、Challenger等知名電子賣場大肆採購。
楊晨宇與牌友同夥林利恩(Lin Lee-En,音譯)購買iPhone、行動電源及行李箱,1天內刷掉2.4萬新幣(約57萬台幣);劉婷妤與方某則在2天內消費達5萬740新幣(約120萬台幣)的iPhone和名牌包。
檢察官強調,犯罪集團組織嚴密,具跨國性質且涉及重大策劃,且此類犯罪嚴重衝擊新加坡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信用卡犯罪氾濫將削弱公眾信心,且可能對新加坡旅遊、貿易投資地位造成負面影響。」兩人原先可能面臨最高10年有期徒刑,因認罪獲得減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