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女搭捷運持美工刀攻擊男學生。(圖/記者陸運陞攝,下同)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新北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去年北捷板南線發生的持刀傷人案,依殺人未遂罪判王姓女子有期徒刑4年6月,刑期執行完畢後須接受2年監護。法院考量王女患有思覺失調症,減輕刑責。
根據判決書,去年11月8日晚間約10時,王女搭乘板南線往頂埔方向列車時,持美工刀攻擊男學生的頭部及頸部,造成左臉8公分、左頸1.5公分及左耳2公分撕裂傷。學生奮力反抗,並獲其他乘客協助壓制,才未釀成更嚴重傷害。王女於去年12月以殺人未遂罪遭起訴。
法官指出,王女不僅攻擊學生,還在逃竄過程中造成車廂內多名乘客受傷,導致列車行駛時間延長至原來6倍,嚴重干擾運行,也引發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

王女供稱,她並不認識被害學生,但先前曾遭跟蹤騷擾,搭捷運時聽到有人在後方嘲諷,誤認對方是跟蹤者而拔刀攻擊。法官參考其就醫紀錄及醫院鑑定報告,認定王女確實罹患思覺失調症,現實感與認知能力受損,犯罪當下的選擇能力與忍耐力顯著降低。
王女雖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學生達成和解。法院審酌其針對少年犯下殺人未遂行為,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刑責,並依精神障礙減刑規定,最終判刑4年6月,並須在刑期結束後進行2年監護。
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3日提醒,民眾若在捷運遭遇攻擊,可用背包、雨傘等物品保護重要部位,大聲呼救並與施暴者保持距離;一般民眾若無近身制止經驗,不建議直接壓制對方。民眾也可按下緊急通話鈕或撥打110,警方將同步通報捷運警察及轄區分局到場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