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發文問「蔣萬安何時發2萬?」遭警移送 士院:政治評論不罰

▲▼ 蔣萬安專案報告     。(圖/記者徐文彬攝)

▲北市王姓男子Threads發文調侃普發「蔣萬安何時發兩萬」遭移送,法官裁定不罰。(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王姓男子於Threads發文,調侃「台北超徵收539億、每個人可以領到2萬、蔣萬安什麼時候發2萬?」等內容,被信義分局認為散布不實訊息、可能影響公共安寧,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移送法院裁處。士院認該發言屬於時事與政治性評論,未造成恐慌或影響社會秩序,屬言論自由範疇,裁定「不罰」。

警方移送意旨,王男於今年7月29日下午2時許,在社群軟體Threads發文指出:「台北超徵收539億、每個人可以領到2萬、蔣萬安什麼時候發兩萬?」、「國民黨喊普發一萬就沒看過你們下標題,這是假訊息、現在每個跑出來說普發四萬是假訊息」、「梗圖早上一出,婆婆媽媽公公四處信以為真,蔣萬安跟盧秀燕也是馬上回應,半天翻一次頁、這麼好用還不用」等語。警方認為,他未經查證即散布不實言論,足以影響公共安寧,因此依社維法移送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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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審酌後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所稱「散佈謠言」,須為行為人明知內容不實仍蓄意散播,且該言論足以引起恐慌或破壞公共安寧。王男貼文內容僅對普發現金與政治人物表達評論,並未引發實質恐慌或社會不安。法院強調:「即便使不同政治立場者感到不快,仍不致影響公共安寧」,認其行為不符該條構成要件,裁定不罰。

若不服本裁定,得於裁定書送達之翌日起5日內,以書狀敘明理由,向士林法院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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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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