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蔡姓男子靠裝修維生,月收4萬元,卻為了賺快錢勾結友人與少年車手加入詐騙集團,短短2天就靠抽成撈進6萬多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1名從事裝修工程的蔡姓男子,月收約4萬元,卻嫌錢來得慢,竟拉攏友人與一名未成年堂弟加入詐團,自任中階幹部分派任務,短短2天就從詐款中抽成6萬多元。士林地院痛批他「明明有謀生能力,卻不走正道、貪圖不法利得」,若不嚴懲,形同對守法百姓的最大嘲諷,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與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判決指出,方姓少年因急需用錢,經堂哥方姓男子介紹結識蔡男後,3人於2024年11月間加入詐騙集團分工合作。蔡男負責指揮調度、配發金融卡、收回現金,方姓男子擔任收水手,少年則擔任取款車手。同年12月6日晚間,蔡男在北市「獅城旅館」交付多張金融卡,指示少年依時間與地點領款;隔日凌晨,3人在「東姿商務旅館」交收現金,蔡男再扣下8%現金作為報酬,將剩餘金額換成虛擬幣交給上游,以掩飾金流來源。
法官指出,蔡男短短2天就從詐款中拿到6萬240元報酬,「若以月工時20天推算,月薪高達60萬元,遠超醫師、工程師、律師等專業職。若不嚴懲,豈不鼓勵人人行騙?」他進一步強調,若司法對這類中階幹部輕縱,「此無疑係對一般殷實守法而於日常生活壓力中載浮載沉者之最大嘲諷,蓋恣意行騙他人、賺取違法快錢者,其處罰亦不過爾爾。則吾人何需腳踏實地、加班兼差?何不將服刑作為犯罪成本,即刻棄明投暗、同流合汙?」
法院查明,蔡男國中肄業、入監前從事裝修工程,月薪約4萬元,已婚育有1子1女,並須扶養子女及給前妻贍養費。法官痛批他「並非無謀生能力之人」,卻為圖不法利得,參與詐欺與洗錢犯行。加上他前科累累,曾因毒品、竊盜、詐欺、洗錢、家暴與傷害等罪遭判刑確定,素行惡劣。
雖在審理時認罪,但偵查期間仍否認、編造不實辯解,悔意有限,主觀惡性高、法敵對意識強,絕非「少不更事」或一時糊塗所能推諉。
最後,法院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與洗錢罪,判刑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6萬240元。至於少年部分,因無證據證明蔡男明知其為未成年,另由新北少年法庭裁定保護管束。
| 法官原句 | 譯意 | 更白話 | |
|---|---|---|---|
| 1 | 倘予輕縱而不給予相當之刑事非難,豈不鼓勵社會大眾魚貫投身「詐騙產業」? | 不重罰就等於鼓勵大家去做詐騙。 | 不重罰=鼓勵詐騙 |
| 2 | 此無疑係對一般殷實守法而於日常生活壓力中載浮載沉者之最大嘲諷。 | 對辛苦守法的老百姓來說,這最諷刺。 | 對守法者最大嘲諷 |
| 3 | 蓋恣意行騙他人、賺取違法快錢者,其處罰亦不過爾爾。 | 詐騙賺快錢,卻只受輕罰,太離譜。 | 快錢輕罰太離譜 |
| 4 | 則吾人何需腳踏實地、加班兼差?何需精進自我? | 那大家努力工作、進修又有何意義? | 那還努力幹嘛? |
| 5 | 何不將服刑作為犯罪成本,即刻「棄明投暗」,同流合汙? | 乾脆把坐牢當成本,去犯罪更划算? | 把坐牢當成本? |
| 6 | 參以被告於短短2日內取得報酬6萬240元…經換算其月薪高達驚人之60萬元,顯已高於…醫師、工程師、律師、法務、會計師等…常見薪資水準。 | 兩天賺6萬,換算月薪60萬,還比專業高薪族更高。 | 兩天賺6萬比醫師高 |
| 7 | 為圖不法利得,參與本件詐欺取財、洗錢犯行。 | 不是為生計,而是為了貪不法所得。 | 不是沒錢,是貪 |
| 8 | 顯非對整體犯罪支配低微或遠離詐欺集團核心運作之基層犯罪者。 | 他不是被利用的小咖,而是中階幹部。 | 不是小咖,是幹部 |
| 9 | 其主觀惡性及法敵對意識均較高,絕非少不更事或一時思慮未周云云所足推諉。 | 不是一時糊塗,而是明知故犯、惡性高。 | 明知故犯、惡性高 |
| 10 | 遑論是類判決結果足與一般國民法感情相契合。 | 如果判太輕,社會大眾也無法接受。 | 輕判違背民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