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新手媽遭夫殺害,6個月大男嬰被勒斃的滅門家庭悲劇震撼社會。(資料圖/記者陳以昇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劉姓女子遭夫殺害、6個月大男嬰被勒斃震撼社會。其實劉女生前多篇貼文早已透露壓力,懷孕被資遣、求職遭白眼、產後抱病照顧早產兒,寫下「沒媽的孩子最可憐」,然而求救無人接住。勞動部裁罰資料也顯示,懷孕歧視、家庭照顧假遭拒等問題普遍存在,劉女並非個案。
根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查詢系統」,近年涉及懷孕歧視、拒絕家庭照顧假、育嬰留職停薪不當處分等違法案件遍布全台。從法律事務所、科技製造業到醫療院所皆有裁罰紀錄,顯示孕期與育兒友善環境仍明顯不足。
北市一間法律事務所因對懷孕員工不當對待,遭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開罰30萬元;台中一間科技公司因拒絕育嬰留職停薪、對請安胎假及產假員工施加不利處分,遭裁罰4萬元。此外,彰化一間醫療院所因將家庭照顧假視為缺勤、致員工全勤獎金受影響,被開罰2萬元。
育嬰留停申請遭拒與復職受阻更是常見情況。桃園市一間科技公司連續兩度因「育嬰留停不當處分」及「期滿復職遭拒」被罰各2萬元。甚至仍有企業在工作規則中訂下「懷孕、分娩或育兒應離職」等違法條款,雖未必有罰金紀錄,但已凸顯結構性問題嚴重。
這些違法案例也與劉女的生前處境相互呼應。她曾在臉書寫下,懷孕時被雇主以「不適任」為由資遣、求職時遭嫌棄「像看到鬼」,苦嘆「政府說鼓勵生育,結果孕婦處處碰壁」。產後抱病照顧早產兒、累到免疫力失調的她,仍要面對家庭收入中斷與育兒壓力。「抱病懷孕、生產、顧娃…我不能死」「沒媽的孩子最可憐」,如今看來更像對現實與制度縫隙的沉痛控訴。
劉女一家三口鼻酸命案雖已偵結,但她生前留下的文字,以及勞動部遍布全台的裁罰資料,都提醒著社會:若制度保障、職場友善與家庭支持仍未補上缺口,下一個求救聲可能依然無人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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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 事業單位名稱 | 類型 | 違規內容(懷孕/育兒相關) | 違反法條 | 罰鍰金額(元) |
|---|---|---|---|---|
| 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呂秋遠) | 法律服務業 | 懷孕歧視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第1項 | 300,000 |
| 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鹿港基督教醫院 | 醫院 | 受僱者為家庭照顧假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 | 20,000 |
| 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吳榮州) | 醫院 | 家庭照顧假遭拒絕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 | 20,000 |
|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蔡明哲) | 醫院 | 雇主因受僱者懷孕而予以資遣(懷孕歧視)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第1項 | 300,000 |
| 新閱牙醫診所 | 牙醫診所 |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遭不利處分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 | 20,000 |
| 能鉅科技有限公司 | 科技業 | 雇主拒絕申訴人育嬰留職停薪申請;雇主因其請安胎假、產假予不利處分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第1項;第21條第2項 | 40,000 |
| 國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科技業 | 育嬰留職停薪復職遭拒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第1項 | 20,000 |
| 宜泓科技有限公司 | 科技業 | 懷孕歧視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第1項 | 300,000 |
| 艾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科技業 | 懷孕歧視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第1項 | 300,000 |
|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hatrapon Sripratum) | 科技業 | 懷孕解僱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第1項 | 300,000 |
